想你記得我
如何讓一個人忘不了你?
多年後想起你,嘴角仍會不自覺微笑?
還記得是某個傍晚時分,一位朋友問我這樣的問題。
那時的她陷在進退兩難的愛情,她說感情就算沒有結果,也要男孩一輩子記得她。
這個問題讓我陷入沉思,因為我無法確定那些愛過我的、我愛過的,是否對我難忘?
想起時,嘴角又有沒有微笑呢?
我夠不夠資格告訴她 "如何" ?
於是,我想起曾經聽過的一句話:
"通常你記得最清楚的,是在愛中傷害你最深的人。"
越大的傷口,疤痕越深,傷口會癒合,疤痕卻隱隱存在。
就好像我那隻頑皮的小貓,在我手臂留下抓痕,
使得每次看到那痕跡,我都情不自禁想起這隻小貓。
但是,難忘一個人應該是甜蜜的啊!
回憶如果只有傷害的畫面,那是種遺憾,
而如果你傷害的是你曾深愛的人,
恐怕他難過轉身的背影,會讓你記得他比他記得你還要多。
那麼,刻骨銘心的愛情呢?
所謂刻骨銘心,刻在骨裡,銘在心裡。
如果一個人願意把你的影像,對你的回憶刻在骨裡銘在心裡,又怎麼會忘得了你呢?
但是,怎樣的愛情纔是刻骨銘心?
刻骨銘心是甚麼?
有人說,是遺憾;
有人說,是失去;
又有人說,是一起經歷別人沒有的瘋狂。
前兩項顯得消極,我比較喜歡第三種說法,
因為存在想像。
瘋狂,可能是隻看一眼就愛上的衝動;
瘋狂,也許是經歷說出來別人難以理解,但彼此卻能會心一笑的感動;
瘋狂,或許是就算看到未來不會在一起,也不想放棄眼前幸福的全力以赴;
瘋狂,可能是明知該躲,卻無法自拔的牽掛。
瘋狂正如刻骨銘心,真的很難有一定答案,畢竟每個人對愛情的感受都不一樣。
愛,很難回溯,未來也難估計,
那麼,要讓一個人忘不了你、刻骨銘心,
真的不是簡單或制式地套個方法就可以得到的。
雖然如此,
但也不至於灑脫到可以做到 "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的境界。
我想,不管怎麼樣,人還是希望在所愛的人心裡留下一些痕跡的,不管有多久。
但,愛如果費盡心機,會不會就失去該有的美感?
我似乎沒回答朋友的疑問。
我只能想到的是,讓一個人忘不了你,想起你嘴角會不自覺上揚,
就把它定位成是一種期待,一種希望,一種去愛的決心。
也許,愛,就會簡單一些。
這可能是一種消極,但或許也是一種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