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的這起銀行卡盜刷案已經做出了判決,最終發卡行應未盡到正確識別銀行卡真偽而敗訴,被盜刷的金額由發卡行賠償給當事人。

現在銀行卡犯罪越來越多,而且方法也越來越多,像楚雄這位女士這樣的盜刷案件更是經常發生,很多人在面對這樣的情況時都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找商家商家不承認,找銀行銀行不處理,最後只能自己悶聲喫大虧,自己來賠償這些被盜刷的金額。而楚雄這位女士也給了我們一些經驗,在面對這樣的情況時,我們應該怎樣處理。

首先,現在銀行一有交易信息都會通過手機簡訊等方式發送到手機上,所以,一旦發現自己的銀行卡有異常消費,一定要最快時間內聯繫發卡行,現在銀行內部系統可以通過操作對交易延遲資金結算,而在昆明的話,則要儘快到附近的銀行,向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尋求解決的方案。

其次,要儘快向昆明公安機關報案,這樣可以便於以後發生糾紛有相關記錄。

最後,一定要保留能充分證明卡在自己身上,而消費卻是在外地被盜刷的證據,這個對整個案件非常重要,這也是獲取相關賠償的一個重要根據。

而當我們的金額無法挽回,銀行又採取冷淡態度的話,我們可以選擇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這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在日常生活中,銀行卡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東西,而在昆明的我們,也要注意防範銀行卡被盜刷,一是要保管好自己的個人身份信息和銀行卡信息;二是要及時開通手機簡訊提醒;三發現盜刷一定要及時掛失凍結銀行卡並報警。


我是昆明的,以前覺得被盜刷離自己很遠,但是真發生在自己身上才感覺到不可思議,本人在2015年8月的時候被盜刷了3.8萬,由於是在晚上8點左右銀行下班了,只有報警和電話掛失(建議大家遇到這樣的情況一定要報警保留證據證明真卡在自己身上,最好存100塊錢再取出來,留下交易記錄)當時警察就告訴我們第二天就可以去找銀行協商或者打官司了(等破案那是基本沒希望的),第二天去找銀行,銀行各種推脫,說的話還氣死人。無奈只有找律師打官司,記憶最深的是在庭上銀行工作人員自己都承認,花人民幣20元就能做偽卡,並且ATM機無法識別。官司打了快1年(因為法院要排隊,一審勝訴銀行又上訴二審)最後判的銀行全額賠款,開庭費也是銀行出,但是律師費8000自己出。拿著判決書找銀行,銀行工作人員又開始推脫說要報告上級。後來和銀行的吵起來,銀行的還報110,警察來了看了判決書說,人家拿著判決書要錢是合法的就走了。後來還是說三天不給說法就打電話給電視臺曝光,結果第二天銀行就把錢打到卡上了。感覺銀行工作人員真的是很不要臉。


銀行卡被盜刷,關鍵要證實兩個方面的問題,一個就是自己的銀行卡不存在泄露,自己對卡和密碼盡到安全妥善保管的責任,且卡在自己身上沒有遺失,另一方面是要證實銀行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通常來說,儲戶只要證實了第一點,那麼銀行就需要承擔證明盡到安全注意義務的責任,否則就要承擔不利後果。


任何銀行卡盜刷,都是內鬼作孽,沒有內鬼裏因外合,神仙都不會知道客戶信息,也不會知道誰的卡里有錢,所以查盜刷必須查內鬼,而且盜刷的錢財必須由銀行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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