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轉賬的哪些交易行為,容易被稅務和銀行盯上呢?

大額支付:

中國人民銀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對大額交易進行了定義:

(1)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單位)之間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支付;

(2)金額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和現金匯款、現金匯票、現金本票解付;

(3)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之間以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金額2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如果發生了大額交易,金融機構要執行以下操作:

大額轉賬支付由金融機構通過相關係統與支付交易監測系統連接報告。並在交易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大額現金收付由金融機構通過其業務處理系統或書面方式報告。並在於業務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送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並由其轉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可疑交易:

如果你涉及以下幾種情形,那就要小心了…

(1)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這是想幹嘛?是不是準備攜款潛逃到國外啊?

(2)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你一個賣日用百貨的小公司,動不動就幾百萬上千萬的流水,不是洗錢是幹啥?

(3)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範圍明顯不符。你做餐飲的,天天收到鋼鐵公司的大額轉賬,再往影視娛樂公司轉,這合適嗎?

(4)相同收付款人之間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你今天給何總轉100萬,明天又給他轉200萬,過了兩天他給你轉了500萬,你說這能不引起別人的注意嗎?

(5)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這個公司都廢了好久了,前段時間突然復活,而且沒什麼業務,卻有大額轉賬進入,你是中彩票了?還是參與了啥見不得人的勾當?

(6)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或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老用現金交易這肯定會被查的,看過電視劇里販毒的、走私的嗎?都是一箱一箱的現金啊…

(7)頻繁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沒事兒就去銀行開戶,各個銀行恨不得都有你的戶頭,一旦有大額交易了又怕查,轉了錢趕緊銷戶,這樣不被懷疑才怪…

自金稅三期系統建立以來,稅務與銀行實現信息共享,就像為納稅人織起的一張網,環環相扣,讓違法者無處可逃!


這種事情怎麼講呢?如果是合法經營,被監管覺得侵犯隱私權益,可是萬一發現不合法,再去監管又晚了。


大概是會的但是一般好像沒人看,出事了會查到


現在是大數據時代,有異常情況,會有提示的,你還是安心的搞經營吧


有可能。是否合法,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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