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记者陈凯力摄)

▲法官认为男子明知故犯,且犯后态度不良,依法判有期徒刑一年。(图/记者陈凯力摄)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一名现役军人明知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为犯罪,尤其未满16岁更加重刑责,仍明知故犯,带少女至汽车旅馆开房间,少女不敢将此事张扬,自己认栽,却因翘家无处可去,流连网咖被员警带回,事情才曝光。事后军人虽辩称少女的脸看起来不像未满16岁,仍被法官依对未成年性交判有期徒刑一年。

新竹县一名高中中辍少女在友人介绍下结识现年23岁的现役军人阿凯(化名),阿凯在某次出游后将少女带往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由于少女翘家在深夜流连网咖,被警察盘查后带回,警方发现少女包包内有保险套、手机通讯内容等发现少女可能被性侵,于是询问少女,她才坦承自己与阿凯发生性关系。

少女向员警表示,自己算是半推半就,虽然不同意也向阿凯表明不要,甚至推开他,可惜反抗失败,事后她不想把事情闹大,就想息事宁人了事,只是月经没来,她很担心怀孕,所以向朋友求助。员警告诉少女,她是14岁以上未满16岁的未成年,与她发生性行为者,依法可诉妨害性自主,并鼓励少女将过程袒裎。

阿凯向检方坦承与少女在汽车旅馆炒饭2次,且成为军人之时,就知道与未满16岁少女性交是犯罪行为,但他辩称,少女的脸看起来不像未满16岁,以为她已经满16岁,且少女事后还和他一起洗澡睡觉认为少女说法前后矛盾。

法官认为,阿凯身为现役军人,明知与未成年少女性交视为性交罪,不论对方是否合意,皆为犯罪,还在同一时间地点发生数次,只为满足自己私欲,且事后也未和少女家属和解,态度实在不好,依刑法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男女性交者,处以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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