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时报【孙彬训╱台北报导】

年底地方选战中,台南市的参选人已有多人提出「房屋税冻涨」的政见,前行政院院长、现任新世代金融基金会董事长陈?指出,长期以来的房屋税税率税基很「谦卑」,但过去几年各地房屋税高涨,因此他曾提出的「自住一屋免房屋税」建议,现在已到了该积极思考时候。

陈?回顾,25年前也曾有中央级民代发起全台房屋税抗缴运动,当初的发起人之一,就是现任总统府秘书长陈菊,也曾有立委在立法院提案,政府不应课房屋税,之前的主张就是居住房子是天赋人权,因此过去就有人主张房屋税改革。

从法律层面来分析,陈?说,土地法第187条「建筑改良物为自住房屋时,免予征税」,但房屋税条例又注明,「房屋税向房屋所有人征收之」,且「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为其房屋现值百分一点二;其他供住家用者,各地方政府得视所有权人持有房屋户数订定差别税率」。

陈?说,两个法看起来是抵触的,但对于房屋自住有特别考量是共同的地方。

另外,考量到很多国家并无课房屋税,且台湾以往的房屋税不高,税率税基很谦卑,大家就共体时艰,支持地方建设需求,但要思考的是房屋除非出租,不然自住并不会产生现金,因此要考量的是,要以财政思考以房屋价值为税基,还是以税法思考以产生收益当税基。

而过去的财政部长王建?与许多人曾提出「树果原则」,也就是当树可以产生100个果实,政府拿走两个,这样还可以,若政府拿走50个,就太多了。但若树产生不了果实时,政府还要求要拿走2个,这样就会影响到许多层面。

以房屋来看,可能一家人住在一个房屋30年,30年来房屋只有不断有问题,要花钱修缮,还会折旧,有如无果之树不会产生现金,而这房子还要不断付房屋税,且房屋税还越来越高,当然会对民众产生影响,仅有自住一屋的民众,还要另外拿钱出来缴房屋税,会侵蚀民众财产本体,因此房屋税应该要改革,对自住一屋,应该要免房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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