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僱非法勞工,僱主被捕。

兩名非法勞工,包括一名巴基斯坦籍及一名印度籍人士,昨日(3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禁16個月26日及22個月兩星期。

兩名非法勞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資料圖片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4月接獲警務處轉介,跟進調查一宗有關非法勞工的案件。執法人員在葵涌一個停車場內拘捕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年齡為43歲。被捕時,他正在從事搬運工作。在檢查身分證明文件期間,該名男子出示了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而及後的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一名涉嫌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此外,入境處調查人員於6月27日連同警務處進行的「權能者行動」中,在尖沙咀一間餐廳內拘捕一名印度籍男子,年齡為25歲。被捕時,他正在從事廚房工作。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他出示了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及後的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一名涉嫌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兩名被捕的非法勞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案件經審訊後,他們分別被判監禁16個月26日及22個月兩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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