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电力议题教案创意设计竞赛  

一、活动目的:「电」跟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借此活动鼓励各界透过教学活动设计、开发教案,让国中、小学生进一步接触、了解电力的相关知识。

二、主办单位: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台北市教育大学

四、参加对象:教育界人士、学生、社会团体等本国籍人士皆可报名参加。

五、竞赛主题:「认识发电原理」、「电怎样到我家」、「节约用电」、「绿色能源」

六、竞赛组别:国小教案组、国中教案组

七、报名及缴件方式:

(一)可以个人或团队报名,团队报名者每队人数最多4人。

(二)分国小教案组及国中教案组报名、比赛及评选。参赛者以个人报名者不得再参加团队报名,同一个主题每人限参赛乙件作品,否则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参赛者得设计符合不同主题教材内容进行跨主题的竞赛,但不得跨组竞赛(国中、国小组择一参赛)

(三)参赛作品包括教案电子档及与微软简报软体制作之教学用电子档之光碟1份。

(四)每件作品之「报名表」需填写所有参赛者姓名及所有参赛者亲笔签名之「作品承诺书」正本(声明作品为原创作、未参加其他比赛得奖及引用资料授权同意)。

(五)参赛者于活动官网报名,列印报名联单、报名表、共同作者同意书、作品承诺书及创作说明并亲签后,并同参赛作品,于报名截止日前(以邮戳为凭),以挂号邮寄至「10048台北市中正区爱国西路一号  台北市立教育大学应用物理暨化学系  佟冠谊小姐 收」(报名联单请黏贴于信封上),始完成报名手续,逾期恕不受理。

八、报名日期:自即日起至中华民国100年11月12日止(邮戳为凭)

九、作品规格:

(一)教案设计应兼顾课程与学生可接受的程度,各学科知识的关联性、纵横整合性及教材应用性,以校本课程或融入课程的方式均可。

(二)教学活动设计应清楚明确,至少应包括教学活动设计之作品名称、教学主题、设计理念、教学对象、配合之教学领域(科目)、教学架构、教学流程、教学评量,并检附参考引用资料。

(三)每件作品教学活动设计的授课时间请以2节课为原则,若在2~4节课间者则应浓缩为2节课。

(四)参赛作品以未曾发表者为宜,不得为参加其他公开竞赛之得奖作品,否则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并缴回已颁发之各项奖励。

(五)教案电子档请用微软文书软体(Word)以繁体中文标楷体14号字缮打,如有英文应以括弧标示中文翻译。教学用电子档请用微软简报软体(ppt)制作。

(六)若作品中有引用或撷取图片、影像、文字等,请务必在引用处下方标明出处。

(七)为求评审公平,教材作品中请勿出现参赛者姓名或照片。若出现者,评审时将酌予扣分。

(八)为协助得奖作品之推广,避免受播放平台限制,作品请尽量以网路上常用可免费取得之程式或浏览工具(Browser),并请于作品上注明使用软体名称及来源。

(九)所附图片、影片以及配合教案所拍摄之影片…等,建议尽量降低档案容量以便下载浏览(档案大小请勿超过700M)。

十、评审方式及标准:

    主办单位聘请学者、专家担任评审委员,进行作品审查,再经评审会议议决。

    评审方式分资格审、初选及决选三阶段:

(一)资格审:审查资格、资料备齐与否、作品规格是否符合。

(二)初  选:通过资格审的作品,由初选评审委员依下列标准进行评选,分主题及组别分别评选,各主题与组别入选作品前9名获进入决选资格。

(三)决  选:

1.初选入选前9名之参赛者须于决选当天进行10分钟之教学演示与2分钟之提问。

2.决选评审委员于教学演示后进行评分,教学演示成绩占总成绩40%,初选成绩占总成绩60%。

十一、网路票选:

初选入选作品并获参赛者同意者,由承办单位上传至活动官网进行网路人气票选活动,票数最高前10名作品可获得最佳人气奖赠品16G随身碟一个。

十二、奖励方式

(一)分主题及组别个别评审及颁奖,各主题及组别奖项及名额如下:

特优 1名 每名3万元+奖状乙纸
优等 3名 每名2万元+奖状乙纸
佳作 5名 每名1万元+奖状乙纸
入选 若干名 无奖金,颁发奖状乙纸

(二)若作品件数或水准不足,经评审会议议决可酌予调整名额、奖项或予以从缺处理。

十三、颁奖典礼: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本活动者,即同意本活动各项规定,如有抄袭、冒名顶替或其他不法之情事,主办单位得取消其得奖资格。

(二)参赛者提供之作品内容若有违反著作权相关法令,参赛者须自行负责其牵涉之法律责任。

(三)参赛作品无论得奖与否,恕不退件。

(四)为办理得奖后续作业,得奖人需提供身分证影印本。

(五)有领取奖励金之得奖作品,其著作财产权属主办单位所有,得奖者同意不行使人格权,主办单位对于该作品得公开展示、重制、编辑、推广、公布、发行及以其他合作方式利用作品内容,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财产权所包括之权利。所有得奖者应于颁奖典礼日前签署著作财产权让与证明书送交台电公司(含乙方之著作及乙方受让之著作),逾颁奖典礼日而未签署者视同放弃领奖资格。

(六)凡经审查通过之入选作品,于此次活动以外之媒体刊载、或宣传使用时,均需注明该作品曾经参加本次活动评选得奖之优胜、佳作或入选类别。

(七)得奖之作品得经专家学者重制后编辑专辑光碟与绘本,并刊登于主办单位网站。

(八)得奖者应依相关税法规定依法申报或缴纳所得税

(九)本活动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保留修改之权利,并将统一公告于活动官网(http://cmc.tmue.edu.tw/teachplan/index.htm),不另行通知。

十五、联络资讯

承办单位:台北市立教育大学应用物理暨化学系
联络人:佟冠谊小姐
电话:02-23113040转3113
传真:02-2389764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10048台北市中正区爱国西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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