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地檢署偵辦臺南市仁德區槍擊命案,檢察官偵後將李姓前裏長等3人聲押,另有郭姓男子交保。(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塑膠公司43歲唐姓女負責人拒繳稅款604萬元,被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聲請管收獲準。(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新竹市北區之一家塑膠公司,欠繳2017年度營業稅、2017、201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等7件,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自2017年4月間陸續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約604萬元拒繳,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將唐姓女負責人聲請管收獲準。

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調查發現該塑膠公司唐姓負責人(女、43歲)另登記設立3家塑膠公司,均由唐姓負責人負責經營,2017年至2018年間公司帳戶內存款,有高達1276萬元由唐姓負責人提領或匯款至其所經營之3家公司,該塑膠公司於2018年間自各該往來廠商收取之貨款達1387萬元,未用於清償欠稅,執行官訊問其資金流向時,唐姓負責人僅泛稱付貨款、買貨、沒留單據、資料找不到等語,卻未提供相關資料加以佐證。

唐姓負責人於8月9日到臺南分署說明,經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為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即當場留置唐姓負責人,並將唐姓負責人移送臺灣臺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於下午4時15分裁定準予管收,並解送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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