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楊)近日,北京市委宣傳部、首都文明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共同印發《關於組織參加第七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正式啓動全市第七屆全國道德模範推薦評選工作。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相關政策,獲得全國道德模範或首都道德模範榮譽表彰的,在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時給予增加20分的分值。

  第七屆全國道德模範涵蓋“助人爲樂”“見義勇爲”“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五類,北京市擬向全國活動組委會推薦五類道德模範候選人各2名,共10名。凡符合全國道德模範評選標準,在北京市工作、學習、生活且年滿16週歲的中國公民,均具備北京市推薦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資格。

  全國道德模範的總體標準是: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中事蹟突出,具有良好綜合道德素質,是社會各界和人民羣衆公認的道德標杆、文明道德風尚的示範引領者。

  據介紹,道德模範是道德領域授予公民的崇高榮譽稱號。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相關政策,獲得全國道德模範或首都道德模範榮譽表彰的,在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時給予增加20分的分值。在前六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中,北京市共有16人當選爲全國道德模範,48人次榮獲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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