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里德學院字體藝術課  大概是全國最頂尖的。...我決定修一門字體課,學學麼寫好字。...字體藝術很美,有歷史淵源,是很細膩的術,科學無法捕捉,我覺得非常迷人。我根本沒望這門課在我的人生中會有任何實際應用的可能,但十年後,我們在設計第一台麥金塔電腦時,那些東西全部都回到我的腦海。」(Read College at that time offered perhaps the best calligraphy instruction in the country… I decided to take a calligraphy class to learn how to do this… It was beautiful, historical, artistically subtle in a way that science can’t capture, and I found it fascinating. None of this had even a hope of any practical application in my life. But ten years later, when we were designing the first Macintosh computer, it all came back to me.)

今天讀「我,賈伯斯」(I, Steve)這本書的第一個心得,是他2005年在史丹佛大學的畢業典禮演講的一段話(如上述),他提到「廣泛的學習」對於他日後在蘋果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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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這段話和結論很有感覺。我常常覺得,學習和觀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以前從來沒有覺得自己胡亂學習和觀察來的心得,竟然在我年過33歲從記者轉行到廣告行銷領域裡起了作用,雖然談不上派上大用場,但至少讓我在新的行業裡能夠更加得心應手。

有時候,我對新人有點沮喪,當我告訴他們,回家讀些跟工作相關的內容,把學習當作樂趣而不是工作,這樣就不會覺得好像在加班一樣,但顯然很少有人採納我的想法,總是在需要的時候抱佛腳,工作不是在應付考試,抱佛腳大多時候對工作是沒用的-把事情「做完很簡單,但要把事「做好卻不容易。

最近一年來,我一直學習如何激勵同仁,在我的眼裡,我覺得同仁們很辛苦,經常在做一些提案比稿的工作,但是成效不佳。當我跟他們溝通的時候,他們總是告訴我「都有在做啊!」,我想,我應該是常常回答他們「成績在那裡呢?」我常常跟他們強調:「把事情做完跟把事情做好,是不一樣的」。我不只建議他們加強學習和觀察,也建議他們回憶一下自己曾學習過和觀察過的東西。

我常常在面試新人的時候告訴他們,行銷是一件很有趣而且極具挑戰的事,如果你不愛觀察人、事、物和趨勢,任何事都引不起你的好奇心,那麼,你應該不適合這個行業。在我自己過去的工作經驗中,因為好奇心的驅使,會讓我不斷地發問和學習,不經意地就去學一些自己想都沒想過的東西,那種過程和結果非常有趣。當我在邁入壯年時加入這個行業後,我常常在思考創意的時候,那些曾經莫名其妙學習過或看過的東西,常常就會突然闖進腦子裡,再加以縝密思考和翻新之後,創意的靈感就來了。

我肯定沒有覃伯斯的遠見和想改變世界的野心,但在自己的工作領域裡,我曾有有過努力和自信,讓我在這公司4年後從職員升到副總經理,再二年後因為公司的重大變動而挑下總經理的擔子。我自知並不是我有多厲害,而是我能夠在工作體會到「學」以致用,而且不斷接觸新的領域,不停地從中挑戰不可能的極限,當我做到的時候,也許老闆看到的是我真的「行」,但我自己看到的卻是另一種樂趣存在的境界。

記得以前老闆常說我「嗅」得到錢的味道,當時我天才般地直接回答,錢的味道不都一樣,還很認真地追問為什麼!原來,老闆指的是我的敏銳度,一些跟客戶隨便談談的想法,我可以很快速轉換成能執行的方案,客戶買單了,預算也就來了。這也是我常跟同仁說的,凡學過必留痕跡,而且要常常把它拿出來加入新想法再運用,最怕的就是「學過不留痕跡」,這種人應該永遠享受不到學習的樂趣。

我常開玩笑似地建議同人,把資料帶回家讀吧!坐在馬桶上也可以思考一下,不同的空間會激盪出不同的想法。大部分的同仁聽了都會笑,但會做的人不多,大部分的人總是認為,回到家就要把工作全部丟開,回家讀資料或思考跟加班沒二樣!顯然他們沒體會到我的重點「學習的樂趣」。

當有一天,他們如果發現同一個案子,坐在會議室裡想的創意,跟坐在陽台小矮凳上想的、站在公車站牌想的、坐在馬桶上想的結果都不一樣的時候,應該就會懂我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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