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那一刻就刪了相關的聯繫方式。就如高中老師曾說沒有條件就不會犯罪,大概我這樣就不會再犯賤。之後就躲在房間很沒面子的哭了一場。也不是說一天一個星期一個月或一年乃至更長時間。只是慢慢看淡吧。

你我若有幸,一起說聲願意。既然糾纏了幾年無果,自己也問心無愧的爭取付出過,而你還是對我無感,那我這求而不得那也就該畫個句號了。畢竟有句名言這樣說來著:等待不是美德,就像善良無法取代美貌。


可能永遠都忘不了。回答這個問題腦子中一直都是陳奕迅《紅玫瑰》的歌詞的: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愛而不得,才顯得無比珍貴吧


這個問題對於男女都一樣。

如果過得幸福,一天就忘記,如果過得不好,一生都忘不了。

如果自身三觀正責任心強,忘記不忘記都不重要,就算一直有聯繫都可以。

這些事情不在於初戀,而在於自身的為人處世。


如果分手後遇到更好的 自然就忘了


為什麼要忘記!每個人都應該給初戀留足記憶呀,腦子那麼大留點事留點人的位置沒有嘛?回憶這個行為就是美好的,就算回憶苦澀


1s

與絕望中重生

你與渣男只是一念之間


女生強答

其實我覺得人都是一樣的 不論男女

我曾經喜歡了將近四年的男生 畢業也是說不想見就不想見 可能也是因為我知道他也有喜歡了一兩年的女孩子 那幾年也是越來越淡 一度我以為我不喜歡他了

其實對於刻骨銘心的初戀

也會一瞬間沒有感覺忘掉的

很多人記得初戀也只是因為其美好其純粹 那代表著自己內心最小孩子的戀愛

有人甚至連初戀對象都不記得 只會記得一個當時覺得很美好的女孩子在櫻花落英中慢慢走向你 然後自己記住了她愛上了她


不知道,因為我遇到的他也還沒有忘記他三年半的前任,所以他不愛我,可是我已經愛上他了……


因人而異,視情況而定。很大一部分取決於分手以後的經歷。

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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