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做了IH Plan,總部EHS總監,美國人,過來看我們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報告,把我們吊了一頓,說我們浪費錢,做那麼多定點採樣,他們討厭個體採樣,但是現在國內的監測公司給方案的話大都是給定點監測方案,根據GB159定的監測方案,請問如何在合規的條件下最大限度的做出省錢的監測方案,定點檢測和個體檢測在什麼時候可以只選一個,我知道定點是看作業環境的危害性,個體是看員工的接觸水平,比如我噴漆房,只有噴漆工,這種我需要測定點還是個體,或者二選一也可以?做雜訊也是一樣,個體和定點怎麼做檢測方案合規又省錢?
你這個問題其實並不涉及專業和合規的問題,更多是涉及工作合理性的問題。即通常可以非近似的理解為你需要買「性價比」最高的物品。
這個問題如果從思考的過程來解釋,首先,應該知道定點監測和個體監測的區別。通俗和簡單點來說,定點監測是判斷崗位是不是職業病危害崗位,而個體監測是判斷員工的接觸有沒有超過限值。
所以,從這個區別上來說,只要存在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崗位,都需要做定點監測,以判斷其是不是職業病危害崗位。在這個基礎之上,再對員工進行區分,固定崗位員工和非固定崗位員工。固定崗位員工,如果該崗位已經做了定點監測,則顯然其是不用再做個體監測的,非固定崗位員工,則必須還要做個體監測。因為該員工雖然接觸了職業病危害因素崗位但並不意味著該員工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都接觸。所以,為了判斷他是不是暴露人群,還需要做個體監測。
以你噴漆房的例子為例,如果該場所只有噴漆工,且噴漆工只干噴漆的活,那麼,定點監測和個體監測二選一即可。此種情況,我個人推薦定點監測,因為如果超了,自然員工也超了,如果沒超,自然員工也不用額外再做個體監測了。當然,這裡可能會存在一個問題,就是如果員工沒有干滿一天呢?假設該場所沒有超標,這個自然不是問題。假設該場所超標了,在我國的實際國情下,我想他干一個小時還是8個小時,其實也是沒有區別的。
綜上,定點監測是只要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崗位就必須要做的,而個體監測,可以根據員工的實際工作職責和範圍,選擇性需要。
以上,謝邀。
美國那邊和我們這邊理念應該是一樣的,但是我無法理解他們說定點檢測是浪費錢的說法。gbz159規定「優先」採用個體採樣,而不是「必須」,定點採樣對比個體採樣在某一些情況下也不一定沒優勢。理論上必須個體和定點結合才能完整評價一個工人的實際接觸濃度。
我不贊同把定點採樣理解成環境濃度,因為職位體系並不關注環境,一切都歸總到「人的接觸濃度」才有意義。
實際工作中,在不規範採樣時間段劃分和嚴格執行只求樣品的前提下,定點採樣成本低於個體採樣。因此也是現在市面上機構普遍採用定點才樣的原因。
我個人理解那個美國人也是個半吊子。
具體細說怎麼合理選用個體和定點,需要結合工廠現場實際情況,經濟效益,等很多有經驗的抉擇,那得考慮好多東西,沒時間寫這麼多,並且就像醫生看病的每個個體,都有特殊情況需要特定考慮。因此不展開了吧。
先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