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做了IH Plan,總部EHS總監,美國人,過來看我們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報告,把我們吊了一頓,說我們浪費錢,做那麼多定點採樣,他們討厭個體採樣,但是現在國內的監測公司給方案的話大都是給定點監測方案,根據GB159定的監測方案,請問如何在合規的條件下最大限度的做出省錢的監測方案,定點檢測和個體檢測在什麼時候可以只選一個,我知道定點是看作業環境的危害性,個體是看員工的接觸水平,比如我噴漆房,只有噴漆工,這種我需要測定點還是個體,或者二選一也可以?做雜訊也是一樣,個體和定點怎麼做檢測方案合規又省錢?


你這個問題其實並不涉及專業和合規的問題,更多是涉及工作合理性的問題。即通常可以非近似的理解為你需要買「性價比」最高的物品。

這個問題如果從思考的過程來解釋,首先,應該知道定點監測和個體監測的區別。通俗和簡單點來說,定點監測是判斷崗位是不是職業病危害崗位,而個體監測是判斷員工的接觸有沒有超過限值。

所以,從這個區別上來說,只要存在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崗位,都需要做定點監測,以判斷其是不是職業病危害崗位。在這個基礎之上,再對員工進行區分,固定崗位員工和非固定崗位員工。固定崗位員工,如果該崗位已經做了定點監測,則顯然其是不用再做個體監測的,非固定崗位員工,則必須還要做個體監測。因為該員工雖然接觸了職業病危害因素崗位但並不意味著該員工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都接觸。所以,為了判斷他是不是暴露人群,還需要做個體監測。

以你噴漆房的例子為例,如果該場所只有噴漆工,且噴漆工只干噴漆的活,那麼,定點監測和個體監測二選一即可。此種情況,我個人推薦定點監測,因為如果超了,自然員工也超了,如果沒超,自然員工也不用額外再做個體監測了。當然,這裡可能會存在一個問題,就是如果員工沒有干滿一天呢?假設該場所沒有超標,這個自然不是問題。假設該場所超標了,在我國的實際國情下,我想他干一個小時還是8個小時,其實也是沒有區別的。

綜上,定點監測是只要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崗位就必須要做的,而個體監測,可以根據員工的實際工作職責和範圍,選擇性需要。

以上,謝邀。


美國那邊和我們這邊理念應該是一樣的,但是我無法理解他們說定點檢測是浪費錢的說法。gbz159規定「優先」採用個體採樣,而不是「必須」,定點採樣對比個體採樣在某一些情況下也不一定沒優勢。理論上必須個體和定點結合才能完整評價一個工人的實際接觸濃度。

我不贊同把定點採樣理解成環境濃度,因為職位體系並不關注環境,一切都歸總到「人的接觸濃度」才有意義。

實際工作中,在不規範採樣時間段劃分和嚴格執行只求樣品的前提下,定點採樣成本低於個體採樣。因此也是現在市面上機構普遍採用定點才樣的原因。

我個人理解那個美國人也是個半吊子。

具體細說怎麼合理選用個體和定點,需要結合工廠現場實際情況,經濟效益,等很多有經驗的抉擇,那得考慮好多東西,沒時間寫這麼多,並且就像醫生看病的每個個體,都有特殊情況需要特定考慮。因此不展開了吧。


先上圖

定點檢測主要是針對定點崗位的。比如操作工一個工作日下來就在固定機位進行作業,定點檢測是相對比較科學的。

關於個體採樣,主要針對流動性崗位,比如巡檢工、流動作業崗位,總不能帶著定點採樣設備到處跑吧,只能將個體採樣設備掛在勞動者身上。


我是這樣理解的,對於定崗作業的崗位我們一般選擇定點採樣,比如電焊,噴漆等崗位。但是活動範圍比較大且不同的活動範圍接觸同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不同時,比如巡檢人員,個體採樣器是一直跟隨著勞動者在移動,能夠更加真實的的反映出勞動者的實際接觸強度和濃度。

謝邀。

雖未第一經手職業衛生檢測,但詢問過同事。就這個問題提出我的看法,如有不對,歡迎指正!謝謝。

首先,國內採用的檢測方法幾乎都是定點檢測的,此種方法是較為方便,只需儀器定點檢測即可。而定人檢測需要定在暴露人群,暴露時間,還要劑量,還要監測時間(我記得注安考試是要8h吧)。實施起來及其不方便。所以一般都是採用定點檢測了。

然後,就檢測價格高的問題。個人覺得,在有需求需要檢測的情況下,應先做好前期的調查工作、對接所需提供材料工作,以及參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識別自己公司的職業病危害。當然也不外乎是雜訊、voc、粉塵、高溫、採光等等。識別了就可以聯繫檢測公司諮詢檢測類別具體羅列如何收費以及聯繫的時候最起碼貨比三家,這樣做不至於出現漏檢和減少錯檢。就諮詢的時候可以要求檢測公司出方案、檢測點如何收費、如何設置採樣點等等。一個是檢測類別的價格問題,一個是檢測點多少問題,以及重點檢測部位問題...作為客戶,都可以向檢測公司提出來,並要求附在具體方案上,至於檢測公司採取網格定點,還是條塊布點,讓方案來羅列即可。

接著,就你們總監提的,價格高的問題,在貨比三家的情況下,對比各公司給出的報價,以及監測的點問題及時反饋到管理層,在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情況下,自己提出123的採用意見,但決策交給領導來定。定了之後走程序,以及協議要過法務到最後簽協議balabala的吧。

最後就是檢測上事,題主說的採用定人檢測個定點檢測在某種程度上跟貴公司可能會產生職業病的人群混為了一談。檢測公司就算採用定人檢測,也不是對貴公司即將產生或已經產生的職業病負責的,估計僅對本次檢測負責而已。(當然,此項具體可以諮詢檢測公司)。如果說是僅定人檢測的價格問題,也就回到一開始的,貨比三家再由領導定咯。而公司的員工是否會產生職業病,應由每年定期的職業病體檢和職業病認定來定,所以每年的職業病體檢和入職體檢很有必要做。因為你不知道你新進員工是不是上家職業病帶到你這家的,然後就是定期做職業病體檢的發現疑似職業病的就要調離崗位了。

嗯,已經檢測了,已成既定事實,改變不了。只能在以後的工作中改進。EHS很多地方都要花到錢,說的就是花的跟產出比不平衡,很多都是遵守法律法規得到的潛在收益,在所謂領導看來就是花的多,收益少。所以如何平衡和說服領導決策,是需要我們每個做這行的需要,但也需要很多的管理能力和專業能力支撐,所以要學的東西還很多呀!

所以,如有錯誤的,歡迎大家來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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