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4月7日讯 (记者王丽虹 通讯员吴娇萍 黄嘉泽)清明节期间气候干燥,放鞭炮、烧纸钱等传统祭扫行为极易引起山火。4月5日下午,鲤城公安分局在江南街道亭店社区宿燕寺附近的山上查处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4岁的吴某平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处罚。

  清明节当日,鲤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江南、金龙、常泰等派出所出动160余名警力,配合街道、社区对紫帽山、乌石山景区开展巡查安保工作。江南派出所出动15名警力联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在宿燕寺附近山上5个执勤点开展安保工作,疏导上下山人流、车流,并分组在上山的3个路口缉查烟花爆竹、金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在墓地周边开展防火防爆巡查,维护祭祀地点的良好秩序。

  当日下午3时许,巡查人员发现吴某平在祖墓燃放鞭炮,民警传唤其到公安机关进一步审查,并当场查获、扣押其未燃放的鞭炮两串。经查,鲤城区人吴某平对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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