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粥再上熱搜,「抄襲」的背後是整個華語樂壇的悲涼
花粥又上熱搜了。
網友扒出其2012年的作品《媽媽要我出嫁》,在網易雲音樂上作詞、作曲一欄中填寫的都是“花粥”本人的名字。
但其實,這首作品是前蘇聯作家寫的,由薛範先生翻譯。
之後,花粥火速在微博上致歉。
但雞賊的是,說是道歉,其實通篇只說打包上傳事宜由於沒有專業人士參與,所以些許紕漏在所難免。
而在網友關注的核心點“抄襲”上面,卻始終沒給出正面回應。
這不奇怪,因為按照慣例,明星出了問題,首先姿態放低但絕不承認,接着腦殘粉和水軍洗地,最後黑點不了了之,該圈錢的照樣圈錢,該死忠的還是死忠,可謂是皆大歡喜。
如果把這件事放到宏觀的角度去看,我們會發現,這不只是花粥個人的黑料,更是整個華語樂壇的悲涼。
先說花粥。
由《老中醫》走紅,最初的人設是“唱小黃歌的女屌絲”。
要知道,除了老早之前的校園民謠,什麼《同桌的你》、《睡在我上鋪的兄弟》等這些算是全國流行的“大眾音樂”。
近些年內地的民謠音樂人走的基本都是獨立民謠的路子,而這個路子是正兒八經的樂壇邊緣。
而在這個邊緣羣體中,一個哼着滿紙“你mb”、“分手炮”、“吹牛逼”的調調,又菜的摳腳的LOL妹紙,絕對是站在聚光燈中心的人物。
可以說,花粥的走紅,完全勝在劍走偏鋒。
至於紅了之後?
小眾勢必變成大眾,冷門勢必對接熱門,“女屌絲”必將要轉變成“獨立的小清新自由女性”。
但囿於本就奇峯突起的走紅歷史,從根本上導致了花粥在後期創作上的心有餘而力不足。
而在對樂壇有了一定慾望但自身能力又滿足不了的情況之下,抄襲似乎就成了一件“勢在必行”又行之有效的路。
至於《盜將行》事件,不過是小眾審美和主流文化的一次碰撞,倒成了不足為奇的小事了。
現在想想,“花粥抄襲”事件,不過是這些年來華語樂壇積病久矣的癥狀罷了。
30年前,黃家駒在下定決心去日本前,曾說過“香港沒有音樂,只有娛樂圈”。
但若是現在回頭看,我們會發現其實那個時候的香港情有可原。
因為在那個年代,所有的歌手都去拍戲了,所以香港有好的演員,但是少有原創歌手。
而現在呢?
我們縱觀樂壇,翻遍現在每一年中國流行音樂榜上的音樂,會神奇的發現居然少有全國知名的“神曲”。
這叫粉絲音樂,這叫沒有音樂,只有明星。
不說某加拿大電鰻引起的打榜事件,單就前段時間鄭鈞的言論,也很值得警惕。
“十首歌九首聽不下去”、“這就是屎啊”。
B站上有一系列視頻,主要是把20世紀前十年和時下的流行音樂挑出來作對比。
我們會神奇的發現,在《海草舞》、《滑板鞋》放肆的在大街小巷引領喵喵喵的風潮時,20年前的我們在品味秋刀魚的滋味,在逗樂窗外的麻雀、在玩耍童年的紙飛機……
20年前,我們還在一味吹捧“四大天王”的君臨天下,絲毫想不到幾年之後會有一個小眼睛口齒不清的單眼皮歌手轟炸整個青春期。
10年前,我們無腦黑着周杰倫的政治立場,又無腦噴起許嵩的風格單一,卻絲毫想不到那是最後的流金歲月。
而現在,當我們去ktv唱歌時點起歌來都只是“經典老歌”時,也許才會有剎那的悵然:
現在的歌,都特麼是什麼玩意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