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7 11.37.33  

記得小時候,我常來往於花蓮家裡與澎湖外婆家。

我出生於花蓮,只是當時父母的經濟條件關係,在我出生後四十九天就不得不把我送到外婆家寄養。

我母親是家中老大,也就是說,當我出生時,外婆家只有我一個孫,舅舅阿姨幾乎都還在就學中,外婆根本是把我當最小的女兒在養,三千竉愛集一身是不難想像的。。。。。。

只是在我出生的年代,有個很可怕的疾病,那個疾病最早可能民國四十五年左右就有患者,而疫苗的問世,大概也是在我出生前幾年而已。

到我開始有記憶時,我已是個小兒麻痺患者;不過在當時的社會,其實對小兒麻痺這四個字還是很陌生的;最貼切,卻也最傷人的形容詞應該是以臺語發音的這兩個字吧—"跛腳"。

六個月大時,在澎湖的外婆家,我生了場病。高燒不退,老一輩的觀念裡就是"看醫生"。

當時還很年輕的外婆背著我去求醫,當時的澎湖離島是不是就有現在的軍醫院(現在的澎湖三總)我沒問過,但從後來外婆和舅舅阿姨們的口述大概瞭解,那時的馬公鎮上診所很少。。。。。。

外婆每次想起這件事都會掉淚淚,不能說他無知,而是當時的社會,那個時候離島醫療的落後,逼得大家都只能如此。

那天到了外婆常看病的診所才知道醫師到其他離島出診去了,但也不能放著發燒的我不管;只好到鎮上另外一家不太熟的診所看診。

那位不太熟識的醫師最後的診斷是,我感冒了,打隻退燒針就好,因為只有六個月大,外婆說,當時護士就讓她那麼用背巾讓護士在我左邊的屁股紮上這麼一針,然後就回家了。

不知道是不是路面太過的顛跛,一回到家,我嘩啦的吐了滿身,然後開始哭閙。。。。。。外婆連忙抱著我去洗澡。

六個月大的我已經會扶著人站著囉(外婆每次回憶時都會這麼的強調著),就在那天,打了一針後的我,吐完了一身的我,剛洗完澡的我,外婆按照以往我洗澡完後的慣例,用臺語叫我站著邊抱著我站起,奇怪的事發生了,不管外婆怎麼扶,剛被扶起的我總是噗通的又坐回澡盆,就這麼來來回回好幾次,外婆慌了。急急的把我一把抱起,換上乾淨的衣服,馬上又帶著我出門到鎮上找那個幫我打針的診所去。

當時,醫生只說,有的小孩都會這樣的,過幾天就好了。

外婆信了,又背著我走了好遠的路回家,沒有人想過這可能會是其他的疾病,又或者是說,當時的疫苗給予是由鄉鎮區公所根據在籍的嬰幼兒而發放的,我的戶籍在花蓮,當時還沒有所謂的"兒童手冊",就這樣,我錯過了"黃金治療期"。

為什麼要說黃金治療期呢?

讓我們看看維基百科是怎麼描述的:

小兒麻痺症(英語:Poliomyelitis、Polio)(小児麻痺,取自日語)又譯急性灰白髓炎脊髓灰質炎。是由脊髓灰質炎病毒引起,可感染人類病症。病毒通常經傳播,並感染脊髓神經灰白質。數日間可引致麻痺,以致殘廢,嚴重者可致死亡。這個病症通常為五歲以下之兒童被感染,現已有脊髓灰質炎疫苗預防

 

維基百科有這麼一段,小兒麻痺病毒可在數日間鬥致手腳麻痺,以致殘癈,嚴重者可致死亡。。。。

因為我發燒,所以打了一針,那一針不是錯,因為病毒是經由口鼻傳染,現在想想,那一針也許就了我一半,另外一半,真的是老天爺開的玩笑吧,發病後一週,出診的醫師回來,因為我的雙腳一直呈現軟趴趴的站不起來,外婆又背著我去鎮上找這位我發病時到離島出診的醫師。

這位出診回來的醫師說,如果發病的當時幫我看的醫師有點警覺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給我一隻自費疫苗的話,我的雙腳的神經也許不會燒死的那麼厲害,不過也因為他那一針我沒有一直燒下去,所以醫師又馬上要外婆買了劑口服疫苗讓我喫,看看是不是把傷害降到最低。。。。。。

後來事實證明,發燒一週後自費喫下去的小兒麻痺疫苗起了作用,但是我現在可以擁有一隻正常的右腳來走路,其實要感謝我的外公。

至於為什麼第一個醫生沒有發現我可能是感染了小兒麻痺呢??

根據口述。。。第一個幫我看診的醫師,他沒有執照;沒有執照怎麼可以開診所呢??

在當時的社會,密醫其實很普遍,特別是那些偏鄉和離島;沒事就沒事,至少他還是醫科出生,只是沒考上行醫需要的執照(當時的照可難考的,但可以讀到醫學院的,一定都是很聰明的人啊),一旦出了事,患者也只能自認倒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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