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刺死前妻新欢 判赔617万
2018-08-22 14:51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男子王桂林不满麻姓前妻离婚1个月就另结新欢,酒后与金姓男子谈判时,朝金男连刺多刀致死,被害者家属提出求偿,新北地院法官审理后判王男赔偿合计617万余元,可上诉。
检警调查,68岁的王男与49岁麻姓前妻结婚20余年,去年间离婚,但2人仍同住一屋,分房而睡,同年8月10日,王男质问麻女:「有没有在外面乱七八糟?」麻女回说「没有,难道我离婚不能交朋友?」王男撂下狠话:「你们就不要让我看到,看到就倒楣」等。
隔日晚间,王桂林与友人聚餐喝完酒后回家没见到麻女,打电话质问;麻女男友金男获知后,请麻女约王男谈判,欲告知2人关系,双方约在新北市永和区见面,爆发口角,王男随即持折叠刀攻击,甚至还2度把刀高举到头部以上,再往下刺杀。
金男身中多刀,警方获报到场,王男仍持刀试图靠近金男,警方持警棍打落他手上的折叠刀,当场逮捕,刑事部分,一审法院依杀人罪,判王男17年徒刑。
被害者父母并提出617万余元求偿,王男辩称是金男先动手,才拿刀防卫,目前他被羁押,没钱赔偿;法官认为并无证据证明金男先出手,且王男执意持力猛力刺向金男胸腹部位,绝非正当防卫,判他赔偿617万余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