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县地方闻人黄石吟前年及去年涉嫌窃电「挖矿」,上月才被判刑,但嘉义检警又获报他再设置挖矿机房窃电。检警昨天搜索五处所,查扣挖矿机八一八台及折合台币约一百万元的比特币五点四一枚,依窃电、诈欺及背信罪嫌侦办。

警方说,比特币是透过电脑大量运算「挖矿」获得,但因愈来愈难挖,矿场需有更多高阶设备和稳定与便宜电力;网路流传全球有八成大型矿场在大陆,但台湾不论住宅或工业用电都比大陆便宜,所以吸引比特币挖矿场转移阵地。

检警指出,黄石吟(六十二岁)前年六月至八月、去年二月至四月,因全天候运作的比特币挖矿场耗电量甚大,涉嫌窃电,经台电追偿一百多万元电费,一审嘉义地院上月六日也依共同犯窃取电能罪,判处他应执行有期徒刑八月,得易科罚金。

但台电发现,黄石吟设置的挖矿场,近一年来又涉嫌窃电;台电派员勘察发现,挖矿场机台轰轰作响、闷热异常,电表及线路电箱有遭人改动情况,甚至直接从电线杆处把电接进屋,涉嫌每月窃电六百万元,估计一年来窃电金额约七千万元,报请嘉义地检署侦办。

嘉检昨天指挥员警到黄的住处、挖矿场等五处所搜索,带回黄及承租人陈姓男子等七人,由于他们持续窃电供应挖矿机电力,因此查扣矿场里的各种挖矿设备和已挖得的比特币五点四一枚。

黄石吟及陈姓男子认为检警不当查扣私有财产,黄说,他出租处所给陈,与台电有合约供电,进口的挖矿机都是合法挖矿,他认为窃电归窃电,挖矿机不是赌具,检方不应该查扣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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