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被控涉嫌“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簡稱一馬公司,是納吉布任總理期間設立的國家投資基金)旗下SRC國際有限公司貪腐案在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庭正式開庭審理,引發國際輿論高度關注。

  法律界人士預計,此次庭審將持續一個月時間,這也只是納吉布所面臨的漫長法律訴訟的開端。

  多次試圖拖延開庭

  據當地媒體報道,納吉布涉嫌SRC國際有限公司貪腐案3日正式開庭審理,當地媒體將之稱爲一場世紀審判。

  納吉布所涉及的一馬公司系列弊案是全球最大的金融腐敗醜聞之一,據稱數十億美元被納吉布設立的一馬國家投資基金貪污。

  2018年至今,現年67歲的納吉布被控42項與一馬公司弊案相關的刑事失信、貪污及洗錢等罪名,涉案金額67.25億林吉特(馬來西亞貨幣,1林吉特約合1.645元人民幣),其中七項罪名與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有限公司有關。

  納吉布因涉嫌濫用SRC國際有限公司4200萬林吉特資金,於2018年7月4日和8月8日,先後被控三項失信、三項洗錢及一項貪污濫權罪名。

  納吉布一直否認所有罪名,他和他的律師團隊也多次試圖拖延案件開庭審理。

  此案原定今年2月12日開審,但上訴庭在2月11日決定延遲有關審訊,馬來西亞總檢察署隨即向聯邦法院上訴。馬來西亞聯邦法院3月27日撤銷上訴庭發出的暫緩令,並指示吉隆坡高等法庭擇定審訊日期。隨後,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庭法官納茲蘭3月28日決定於4月3日開審此案。

  不過,納吉布4月1日曾向馬來西亞聯邦法院上訴,反對聯邦法院拒絕暫緩審理SRC國際有限公司案的裁決,以此拖延開庭。而納吉布的律師沙菲宜也曾以程序問題爲由提出上訴,此舉被外界視爲“拖延戰術”。但這種拖延術最終也無法阻止案件於4月3日正式開庭審理。

  檢方提出七項控罪

  3日開庭當天,納吉布於下午1時50分抵達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庭。身穿深藍色西裝、白色襯衫的納吉布走出黑色轎車後,一羣支持者就涌上前。隨後納吉布還與支持者們一同祈禱和握手,之後才進入法庭。

  納吉布在開審時重申,他對所有七項控罪均不認罪。

  巧合的是,納吉布是在十年前的4月3日,即2009年4月3日宣誓就任馬來西亞第六任總理,十年後的4月3日,他卻成爲了馬來西亞第一位在法庭面對審訊的前總理。

  本案的檢控團由馬來西亞總檢察長湯米·托馬斯領導。檢方的主要成員還有馬來西亞律師公會前主席蘇萊曼阿都拉、律師公會法律委員會聯合主席希旦巴蘭等。

  納吉布的辯護律師團也人才濟濟,以馬來西亞資深律師沙菲宜爲首,此外還包括哈威德吉星、法漢、拉瑪哈茲蘭、莫哈末法漢、沙茜拉哈娜及旺艾祖丁等。

  審訊一開始,湯米·托馬斯代表檢方陳詞。他介紹了檢方對納吉布的指控。

  庭審中,檢方指控納吉布涉嫌濫用SRC國際有限公司4200萬林吉特資金,違反了馬來西亞刑事法典409條、2009年反貪法令23條及2001年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法令等,涉及七項罪名。

  隨後,法庭傳喚一名檢方證人提供證詞。

  媒體報道稱,如果罪名成立,在刑事失信罪下,納吉布可被判兩年以上、不超過20年監禁、鞭笞及罰款;貪污罪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罰沒貪污款額;洗錢罪則可被判不超過15年監禁及處以不少於非法活動獲取資金5倍的罰款或500萬林吉特。

  庭審預計持續一月

  儘管該案在3日下午2時纔開審,但早上10時許,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庭外就聚集了衆多國內外媒體爭相採訪這場世紀審訊。

  不過,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庭當天只向國內外媒體發放了25張採訪通行證,此外還向國內外媒體發放了20張可在法院大樓五樓的視頻室觀看庭審的通行證。

  目前法官已確定下一個庭審日期爲4月15日。此次庭審預計將持續一個月。這也只是納吉布所面臨的漫長法律訴訟的序幕。納吉布4月中旬還將面臨其他有關一馬公司弊案的審訊。

  納吉布在2018年5月的一次大選中敗選下臺,並在2018年7月被限制出境。下臺後,納吉布曾多次因涉嫌貪腐被捕,目前正在馬來西亞國內取保候審。

  據當地媒體報道,納吉布在取保候審期間開展宣傳活動,試圖爲自己重塑政治形象,但是其妻子、前第一夫人羅斯瑪揮霍無度的形象在馬來西亞民衆的心中早已根深蒂固,這也令其重塑形象的努力收效甚微。

  納吉布是馬來西亞歷史上第一位因涉嫌濫用職權及貪腐案而接受審判的前總理,因此其案件走向也受到馬來西亞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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