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a 教主侃球

  相信無數00年代開始飛馳在球場上的籃球少年,都對“佐敦”這個牌子印象深刻。應該有不少人,都曾有過將這個“佐敦”和Air Jordan搞混的階段。這兩個品牌,在國內的法律糾紛也持續了8年之久,現在終於有了結果。

  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對Air Jordan品牌狀告佐敦體育侵權案做出判決,佐敦體育敗訴。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誤,應予以撤銷。佐敦體育公司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6020578號“佐敦+圖形”商標被撤。

  大家本以為這起糾葛已經到了終點,沒想到佐敦體育還在負隅頑抗。判決下達當日,佐敦體育通過官方微博發表聲明,公開表示核心常用商標中文“佐敦”、常用圖形以及拚音“QIAODAN”等均可以繼續使用!

  佐敦體育還表示,此次判決隻影響圖形+文字組合商標,該商標註冊未超過5年。這次判決不會影響佐敦體育現有商標的正常使用,也不會對公司經營構成影響。借用諸葛丞相一句話,我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這條微博的下方自然是罵聲一片,也能反映出,這個所謂的“民族品牌”在國人心中究竟是什麼形象。不知道這樣的譴責,能不能罵醒一個給國產抹黑的牌子。

  2000年,佐敦體育誕生於福建晉江,這家品牌可以說是吃盡了“佐敦”的熱度。2011年,佐敦體育發佈招股說明書等文件,計劃於2012年3月底前掛牌上市。而2012年2月23日,米高佐敦的一紙訴狀,讓佐敦體育的上市之路戛然而止。

  這場長達8年的官司,祖老爺先後兩次敗訴,最終絕殺比賽,完成逆轉。而這8年間佐敦體育的騷操作,更是讓人大開眼界。關於商標,佐敦體育解釋稱這是一個揮動乒乓球拍的動作,而非籃球動作,美國佐敦方面當場反擊,有了下面的著名場景。

  對於名稱中“佐敦”二字的來源,國祖也給出過三種解釋:2012年庭審中,他們將其解釋為“南方之草木”;又在2014年的庭審中改口為“普通含義,美好意願”;在2015年的聽證會上,乾脆直接甩鍋商標事務所。

  其實不止佐敦本人,就連他的兒子傑弗里-佐敦和馬庫斯-佐敦的中文名和拚音,都被佐敦體育在2005年搶注。甚至它的關聯公司福建湖人隊體育用品有限公司,還曾註冊過“LAKERSTEAM”、“湖人隊HURENDUI”等商標。

  這樣的行為,孰是孰非已經很明顯了。看看同為晉江出身的品牌,安踏先後簽約朗度、克萊、希禾特,在NBA站穩腳跟,2019年營收增幅達40.8%。特步簽約林書豪,明確了發展路線。361度也拿下阿隆-哥頓,再度叩開NBA的大門。

  更不用說李寧和匹克,一個簽約韋迪,大力發展籃球產品,走上紐約、巴黎時裝周,旗下國人設計師的作品近兩年都能爆火;一個研發全新科技,並以此為核心展開產品線,口碑利潤雙豐收。

  這也證明了,光靠蹭熱度的山寨產品是沒辦法長久的。前有阿迪王,後有“Uncle Martian”,無不被正牌公司告倒,最後賠錢、無償轉讓並停止使用商標。這樣的教訓比比皆是。

  其實之前教主提到的國產品牌已經證明。一些打擦邊球的歪門邪道,是不會長遠的。提升自身創造力,用創意代替模仿,才是國產品牌該走的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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