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邀請!

共同出錢買的房就必須要寫兩個人的名字,這是必須的!

如果女方要求只寫女方的名字,那就是別有用心,在這個問題上,男方不同意是對的,快要談崩了也得談,即使真的談崩了那就崩了吧!

兩個人共同出錢買的房,兩個人要結婚了,這應當是皆大歡喜的事,而女方非得要只寫女方名字的做法,絕對是不可理喻的,也絕對是不可理解的,如果女方結了婚想好好過日子的話,那又何必非要把房子寫自己的名字哪?

所以從這一點上來看,男方更要有堅定的態度,絕不能讓步,寧肯婚事談崩了,也要堅持到底,就是這個房子必須要寫兩個人的名字的!

【社會現象,家庭問題,綜合觀察,全面解析。請您關注從善如劉的悟空問答!】


呵呵??都是缺心眼的,幹嘛不先領證哪,領完證再去買房,然後寫她的名字啊,現在房子既然已經買了,是你們共同出資買的,你們可以到公證處公證一下,房子是由你們兩共同出資買的,寫她的名字就寫唄,同時,你們馬上去把證領了,名正言順就是夫妻了,那就該幹嘛幹嘛去吧!


沒寫清楚,共同出錢?和誰共同出的錢?是和你父母還是你兄弟,或者是你的朋友?再或者是和你的女朋友?或你女人朋友的家人?這個你都沒說清楚。如果是和你女朋友共同出錢買的房,加你女朋友的名字,這個應該很正常啊。難不成你想獨吞?


共同出資有證據嗎,如果有,把房子賣了,走人,這種女的,以後離婚概率很高,刁鑽,凡事已經想好了後果,一旦你們結婚,房子在他名下,你會很被動,要麼共同名字,要麼分房子,各自走人


婚前共同出資買的房只要有證據或票據證明是兩人都交的款,那麼,寫誰的名字不重要。萬一有變故的話,前者就可證明屬共有財產。

另,女方執意要寫她的名字,我認為你們的婚姻是不會有好結果的!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