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少春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伟东任党委常委
据《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消息:日前,经中央批准,林少春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杨伟东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杨伟东同志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兼任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林少春同志简历
林少春,男,汉族,1962年5月生,广东汕头人,198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
1978-1982年 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学习
1982-1988年 中科院广州地质新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中科院广州分院助理工程师
1988-1995年 广东省监察厅二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8.02-1990.07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法律系大专班学习;1993.07-1995.03挂任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大亚湾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5-1997年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4.03-1997.06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5.04-1996.02挂任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7-2000年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0-2003年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2003-2004年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4-2008年 阳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8-2012年 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2015年 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其间:2012.03-2012.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5-2017年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2017年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7年 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9年3月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9年3月)
杨伟东同志简历
杨伟东,男,汉族,1964年1月生,安徽泗县人,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经济师。
1981.09-1985.08 华东纺织工学院机械工程系纺织机械设计专业学习
1985.08-1988.08 共青团江西省南昌市委学校部干部、市学联副秘书长(其间:1986.08-1988.08挂职任新建县乐化乡团委副书记、乡长助理)
1988.08-1989.12 共青团江西省南昌市委学校部副部长
1989.12-1994.04 共青团江西省南昌市委学校部部长、市学联秘书长、南昌市少年宫副主任(1993.08)
1994.04-1997.10 江西省南昌市少年宫主任
1997.10-2000.07 江西省南昌县副县长
(1997.09-1999.09南昌大学中国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0.07-2001.09 江西省南昌县委副书记
2001.09-2002.12 江西省南昌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12-2005.01 江西省南昌县委书记
2005.01-2006.12 江西省南昌市委助理巡视员、南昌县委书记
2006.12-2007.09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
(2004.09-2007.06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7.09-2010.10 江西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南昌县委书记(2007.12免)
2010.10-2013.11 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3.11-2014.08 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4.08-2015.03 江西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5.03-2015.12 江西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5.12-2018.01 江西省九江市委书记(其间:2017.02-2017.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8.01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
2018.02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2019.03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督察长
(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