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朱玫潔 每經編輯:曾健輝

  3月22日,“中國城市百人論壇2019 春季論壇:建設現代化都市圈——理論與對策”在北京召開。北京大學首都發展研究院院長李國平在發言時表示,城市羣是點和點的連接,而都市圈是一個面,更強調中心城市和周圍地區協同和統籌。

  如何建立協同機制?李國平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建議設立類似城市聯盟的平等對話機制。同時,在都市圈協同中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

  可借鑑城市聯盟

  “協同什麼?這是城市中心和外圍關係的問題。”在李國平眼裏,跨行政區協同是一個關鍵問題。

  從區域角度來看,跨行政區可以是省級行政區、市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甚至中心城區和郊區也是跨行政區域。因此,跨行政區協同普遍存在,只是協同尺度有所不同。國家發改委2月發佈的《關於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的指導意見》中,提到多方面的協同,如產業協同、公共服務協同、基礎設施協同等。李國平認爲,在此之前,還需要再明確:誰來倡導協同?誰來進行協同?

  他表示,一個城市羣下面可能有若干都市圈,一個大都市圈又套着小都市圈。實際操作中,都市圈層層嵌套模式下的協同,“根本上涉及到行政制度、財稅制度等各種分權”。

  同時,李國平強調,不管城市大中小,在協同商議過程中,應該彼此平等對話,共同協商。“如果我們把權力關係、行政關係、區域關係夾到一起的話,(都市圈中各城市)永遠沒有對話”。

  他認爲,如果城市之間因行政等級不同,而導致彼此協同中話語權不完全對等,這樣會“很難進行直接協調,效率上損失較大,且不可持續”。

  李國平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可以借鑑國際上“城市聯盟”這類機制經驗,“城市聯盟裏各成員有同樣的權利和利益關係,形成一個類似於自治組織的體系”。

  比如聯盟內部的城市,可以通過投票對區域共同治理項目進行決策,要做什麼還是不做什麼,成員都有參與權利。“其中不管是倡導還是最後票決,都要保證成員有同等地位、同等價值。”李國平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強調。

  具體到項目建設,投資基金怎樣進行分配、責權怎麼進行劃分等問題,李國平表示:“這需要城市之間形成協議等正式內容才能解決,這個過程並不簡單。”

  市場化是核心

  協同中的一個重要問題是把握政府與市場的關係。

  在規劃層面,李國平建議,國家發改委僅需對特大城市、國家中心城市等少數城市進行都市圈規劃,設置其包括哪些周邊地區等。對於其他層級、能級更小的城市,可以放開。也就是說,這些城市如果自己有需求,與周邊地區展開某些協同,那麼他們就發揮自主能力,根據市場意願去做。

  對此,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城鎮化規劃處處長韓雲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都市圈建設,比如產業轉移等,要尊重地方發展規律。都市圈中各城市的協作內容,應是市場主導、政府引導。”

  此前,上海都市圈、杭州都市圈都將湖州、嘉興兩個城市劃入,都市圈之間的競與合也引發外界關注。對此,韓雲表示,實際上,兩城與杭州、上海同時協作並不衝突:“你可以與A城合作產業,與B城合作生活服務,怎麼合適怎麼做,這是‘自然而然’的。”

  進一步,在實際操作層面,李國平認爲,市場化是“破題”跨行政區協同的一個核心問題。

  “以行政爲主導,自然就涉及‘邊界’問題。”李國平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時地方政府就得考慮資金能不能承受(這些項目)?不能承受,就不會再考慮擴展到其他地區。況且用公共財政開展項目,就必須限於自己的行政區劃內,把稅金拿到別的地方使用,從法律上也不允許。”

  他認爲,一定要想辦法發揮市場的主導作用,“這個核心問題解決了,事情就好辦了”。李國平還補充道,在都市圈協同中,如果基礎設施“上不去”,產業協同就會很困難。而基礎設施往往是由政府“包辦”。他建議,在“立好規矩”的前提下,比如污染物排放、建設總量限制等,也可嘗試進一步推進市場化,由市場主體來開發。

  每日經濟新聞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