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猥亵,骚扰,绑架,家暴,虐待,性虐待。(图/pixabay)

▲新北市一名男子用水果刀胁迫应召女白嫖得逞,事后上诉到高等法院还想落跑,被抓个正著。(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26岁的谢姓男子,2017年涉嫌用水果刀胁迫应召女白嫖得逞,一审被判刑7年6月,他不服判决上诉到高等法院,没想到在讯后还押高等法候审室的途中,他趁著法警不注意,挣脱手铐,一路狂奔到高检署总务科的库房内躲藏,这一出又让他吃上脱逃未遂官司,被判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

根据判决书,2018年2月20日谢男与一名应召女花花(化名)约定以9000元的价格,到新北市一间摩铁进行性交易,2人到达房间后,应召女要求「先付款后办事」,但他却以身上没有带钱要下楼提款的理由来推托,后来才表明其实是没有钱支付。

花花见状不愿意和谢男发生关系,转身就打算要走,但被谢男给阻拦,只好寻隙打电话联络应召站人员,此时,谢男竟从随身包包中露出水果刀刀柄威胁花花「我有刀」,进而性侵得逞。事后谢男还辩称,花花是「自愿自己坐上来」,双方是你情我愿以女上男下的姿势,无套进行性行为,并没有胁迫对方。

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不采信他的说词,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谢男7年6月徒刑。谢男不服决定上诉,2018年10月18日下午15时33分许,谢男接受高院庭讯后还押候审室途中,他竟挣脱手铐及法警的戒护,拔腿朝高检署办公室方向逃逸,躲进了总务科办公室内,但谢男的脱逃计划并未就此成功,办公室人员一见他躲进库房内,赶紧将出入口反锁,等到高院法警到场,将谢男压制后重新上铐。

谢男再度落网后,口中还不断高喊著「我是好人」,事后面对检方讯问,还矢口否认脱逃,辩称「我只是没有运动,想要运动」,但这一番言论完全说服不了检方,因此仍被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脱逃未遂罪判处谢男有期徒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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