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游承霖/桃园报导

桃园市一名34岁黄姓男子,遭一名女子小君(化名)指控在105年12月间,开车带他到卖场购物时,趁机将车辆开至郊区,并在车上性侵她,导致她怀孕,小君事后认为一切都是黄男「害的」,不但到医院堕胎,还怒告他性侵;而法院审理时,针对胎儿DNA与黄男进行亲子鉴定,确认胎儿与他并无血缘关系,加上小君事隔半年才报案,已无从采证,加上双方事后仍有联络,因此判黄男无罪。

黄男庭讯时,否认性侵小君,供称是你情我愿,当天小君也并未反抗,仅表示「不想要小孩」由于小君在庭讯时说出曾堕胎,法官因此将胎儿的DNA和黄男进行亲子鉴定,确认胎儿和黄男并无血缘关系。

此外,小君当时并未去验伤,直到事发后半年才报案,已无从采证,加上双方事后仍有再连络,法官无法认定黄男有性侵,因此判他无罪,至于胎儿生父是谁,由于小君并未再提告,法院无法追究。

▲小君认为自己怀孕是黄男害得因此怒控性侵。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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