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营利事业结算申报经查获短漏报所得,则其未分配盈余如何申报?

南区国税局台南分局答复:公司之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经核定短漏报所得,致税后纯益同步发生短漏情形者,应于申报漏报年度的未分配盈余申报书中自行调整 加计「查获年度短漏报所得的税后纯益」。另上揭漏报所得包含应税及免税之所得。举例来说,A公司102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漏报其他收入5万元及出 售土地(免税)所得200万元,则办理103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应将漏报所得之税后纯益204.15万元自行加计于102年度未分配盈余申报 书,计算后若有应加征之税额,于申报期限届满前自行缴纳。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若有上揭漏报税后纯益情事,务请于申报时再次检视,以免因一时疏漏遭到补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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