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08月09日訊】(雪花新聞記者吳旻洲颱灣颱北報導)由名嘴蔡玉真主持的“政經最前綫,無碼看中國”電視節目,近日邀請法輪功學員與醫師,探討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當初下令迫害法輪功的決策經過,以及“活摘器官”議題。

颱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硃婉琪、颱灣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副理事長黃士維、以及曾遭中共非法關押54天的颱商鍾鼎邦,6日獲邀電視節目“政經最前綫,無碼看中國”,探討中共長期嚴密封殺的“法輪功議題”與“活摘器官”議題。

節目主持人蔡玉真詢問,為何會認定中共前黨魁江澤民是活摘器官的罪魁禍首?硃婉琪錶示,2014年時,“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公布一份前共軍總後勤部衛生部部長白書忠的采訪錄音檔,內容首次披露,是江澤民下令用法輪功學員器官做移植。

她錶示,1999年4月25日,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前往中南海和平上訪,要求給法輪功學員公平的煉功自由,並釋放被抓補的40多名法輪功學員。時任國務院總理硃鎔基錶達正麵態度,釋放瞭學員;但江澤民卻心生忌彈,緊急發瞭一封給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信,要求從黨、軍方麵開始對付法輪功。

硃婉琪說,江澤民還在6月10日成立一個類似德國“蓋世太保”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專門對付法輪功。隨後又在7月20日,江澤民不顧其他6位政治局常委反對,以一己之力決定要鎮壓法輪功,隨即動用大量公安部人員進行抓捕,事發2日之後,公安部纔發齣禁止修煉法輪功的通告,民政部也纔發布取諦的決定。

她錶示,在此之前,法輪功在中國大陸獲得瞭很多的褒奬,包括最佳氣功師奬、最受歡迎氣功等,電視也都有報導法輪功學員的煉功情況,但江澤民卻不顧他人反對進行抓捕,甚至以低階的行政規則與法律,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與36條的規定,剝奪瞭中國上億學煉法輪功民眾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與集會結社的自由。

為何發動迫害?律師:中共本質與法輪功對立

主持人詢問,中國有很多拳法、氣功門派,法輪功隻是眾多氣功中的一項,為何江澤民會對法輪功如此在意?硃婉琪錶示,以她個人這20年的觀察發現,江澤民憎恨法輪功的創始人,認為眾多法輪功學員相信“真、善、忍”的原則,與中共“假、惡、鬥”與“無神論”的本質對立的。

她錶示,在這20年的反迫害中,法輪功學員也是一步步發現,他們麵對的不是人類社會的正常政權,而是一個魔鬼政權,雖然迫害是由江澤民發起,但與中共政權互為錶裏的利用國傢機器,對不參與政治、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發起這場腥風血雨的鎮壓。

她說,法輪功學員極力在海外講清迫害真相,隻要有法輪功的地區與國傢,都可以看到這樣的景像,這樣的“反迫害運動”讓中共承受很大壓力,並將迫害行動轉為隱晦的抓補。

她錶示,法輪功反迫害的行為,不僅幫助瞭中國的法輪功學員,也在幫助被中共毒害的中國人民,更把中共從建政以來,對人民進行的所有迫害,包括所有不仁道、反人類、群體滅絕罪、酷刑罪、以及違反聯閤國憲章的真相,揭露給全世界的人瞭解,更在各國推動行政、立法、司法等方式來製止迫害。

中共器官移植黑箱 從抓捕到摘取都是國傢機密

主持人詢問中國大陸器官移植上的規模、數量為何?醫師黃世維錶示,中國大陸的器官移植可分成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70年代到1999年,第二階段是1999年到2006年,第三階段是2006年以後。

他錶示,中國大陸的器官移植從一開始就是黑箱作業,不僅是編製在解放軍的後勤部進行管理,而且整個運作流程切割的非常精密,從抓捕的人員、關押的人員、進行體檢的人員、摘取器官的人員、器官移植的人員,每一區塊都是分開的,每一塊都是國傢機密,彼此都不能打聽消息,完全是以軍事機密等級的方式進行。

他說,1970年代時,中國大陸的器官移植主要是以死刑犯為主;直到1999年開始,有大量法輪功學員被關押,中共決定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所以整個活摘器官的係統就不斷的膨漲。

黃世維錶示,由於整個作業都是由解放軍進行,而且相關訊息都被當作國傢機密,所以沒有知道器官移植的實際數量,但數量肯定是相當龐大,因為中國的器官移植産業成長非常快速。

復製法輪功模式?醫師:疆藏也齣現活摘現象

他錶示,直到2006年,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事件爆發後,中共纔承認有用死囚進行器官移植的事情;2007年時,加拿大前亞太國務卿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公布調查報告,提齣52項證據,證實中共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做移植手術。

黃世維強調,這樣的行為已經超齣醫學倫理的範籌,很多醫學傢認為,這已經不是醫學可以解決的問題,已上升到國傢、乃至於全人類的事情;這件事情發生後,也陸續催生瞭伊斯坦堡宣言、馬德理決議、世界衛生組織修改原則等等,但中共至今從來不承認有這樣的事情。

他錶示,2007年以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現象仍然存在,而且陸續包括新疆、藏族等群體,也被發現同法輪功學員一樣,齣現遭活摘器官的現象,推測中共活摘器官的行為,已經擴大到其他的群體。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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