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记者陈凯力摄)

▲新竹检方呼吁,意图支持某特定候选人当选而虚设户籍,并编列入选举人名册后即已触犯刑法妨害投票未遂罪,若复于投票日前往投票,即为妨害投票既遂罪,最重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图/记者陈凯力摄)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新竹地检署自10月24、25、26日连出击,除查获新竹市1名平地原住民议员及新竹县关西镇、新竹市3名里长候选人,将所属亲友迁入户籍,虚设户籍,企图影响选举结果,经传唤数十人到案说明,并谕令于选举人名册完成前搬回实际居住的户籍。

新竹市东区、北区某里长候选人,因四年前选举,得票数仅差距5票当选;2018年选举双方亦同时竞选,且有户籍异常迁移情形,调取相关资料研判后,认确疑有异常户籍迁入花店、金饰店等营业店舖,以避人耳目之嫌,新竹地检同时传唤该3名里长候选人、户籍迁移代办人及涉嫌虚设户籍者共41人到案说明。

新竹市某平地原住民议员候选人及林姓民众的亲友,涉嫌意图分别支持该等里长候选人、议员参选人当选而虚设户籍以图影响选举结果,检察官指挥调查,认疑有户籍异常迁入,同时传唤里长候选人、县议员候选人及虚设户籍者共20人到案说明。

新竹县关西镇2位里长候选人,疑似发动亲友迁移户籍意图分别支持里长,经检察官指挥新竹县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组成专案小组,认定有户籍异常迁入,24日传唤1名里长候选人及涉嫌虚设户籍者共11人到案说明。

以上候选人、代办人坦承虚设户籍,爰将涉嫌人等依刑法妨害投票及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罪嫌,移请台湾新竹地方检察署侦办;至于异常迁入的幽灵人口新竹地检也要求应于10月底选举人名册制作完成之前将户籍迁出。

新竹检方呼吁,意图支持某特定候选人当选而虚设户籍,并编列入选举人名册后即已触犯刑法妨害投票未遂罪,若复于投票日前往投票,即为妨害投票既遂罪,最重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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