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定

  5月5日起,國三載貨柴油車在杭州就要限行了

  具體是國家第三階段及未達到國三排放標準並使用柴油燃料的貨車(包括低速貨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等),其中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不受通行限制。

  在通行時間和範圍上分兩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19年5月5日起,早4:00至晚24:00禁止在當前“錯峯限行”區域內通行;

  第二階段,2019年10月8日起,全天禁止在繞城高速公路(不含繞城高速)圍合區域內所有道路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樑、隧道)內通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加強國三及以下載貨柴油車通行管理的通告

  爲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優化道路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規定》和《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進一步加強對本市通行載貨柴油車的交通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通行管理對象

  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以下簡稱國三)及未達到國三標準的柴油燃料貨車(包括低速貨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等)。

  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不受通行限制。

  二、通行管理措施和時間

  分兩個階段實施通行管理措施。

  第一階段:自2019年5月5日起,從早4:00—晚24:00禁止上述各類車輛在以下範圍內通行:

  留祥路—石祥路—石橋路—秋濤路—復興路—老復興路—虎跑路—滿覺隴路—五老峯隧道—吉慶山隧道—梅靈北路—九里鬆隧道—靈溪南路—靈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構成的圍合區域內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樑、隧道,不含留祥路、石祥路、石橋路、秋濤路、復興路、老復興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

  第二階段:2019年10月8日起,全天禁止上述各類車輛在以下範圍內通行:

  繞城高速公路圍合區域內(不含繞城高速)所有道路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樑、隧道)。

  三、其他規定

  上述各類車輛應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禁令標誌的指示行駛,服從交警指揮,提前規劃行駛路線繞開禁行區域。

  對於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不按交通標誌、標線指示通行”的規定予以查處。

  本通告自2019年5月5日起施行。此前有關交通管理措施與本通告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爲準。

  特此通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進一步完善全市有關道路標誌、標牌和監控卡口設置,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不按交通標誌、標線指示通行”的規定予以查處。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交通918、天天看餘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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