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發展離不開每一個人

  從4月15號起

  針對西安市建成區內的城市管理問題

  有什麼想法,就大聲說出來!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印發《西安市城市啄木鳥獎勵辦法(試行)》

  從4月15號起試行,爲期6個月

  在此期間

  環衛、綠化、廣告

  路燈、井蓋、積水

  ……

  這些城市管理問題

  西安市民都可以進行“有獎投訴”

  經審覈立案的

  將按照獎勵標準實時累計積分

  積分按照一分兌換一元人民幣紅包

  定期兌換

  不少市民表示,《西安市城市啄木鳥獎勵辦法(試行)》的出臺讓大家在提高積極性的同時,也增強了主人翁意識。

  填報方式

  西安市民可以通過關注“西安城市管理服務號”微信公衆號的“有獎投訴”進行填報。經審覈立案的,依據類別不同,給予不同數額的獎勵紅包。獎勵標準將根據城市管理實際,實行動態調整。同時實行累計積分,積分按照一分兌換一元人民幣紅包,定期兌換。此外,實行最高獎勵限額,每人每月領取金額不超過300元。

  試行期間,還會定期評選“啄木鳥之星”,評選結果將通過“西安城市管理服務號”進行公佈。

  此外,市民投訴所反映的問題要真實準確,一事一報,問題描述、分類、上傳照片必須一致。

  要描述問題發生的詳細地址,包括所在道路路名,同時有GPS定位,兩者必須相符;

  至少上傳兩張照片,一張爲反映問題的近景照片,一張爲確認位置的遠景照片,拍攝的圖片在十分鐘內上傳有效。

  同一問題多人投訴,一經立案的,不再重複立案。

  同時,對弄虛造假、惡意製造問題、破壞市容環境騙取獎勵的,一經查實,將其賬號記入黑名單,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

  西安市城市啄木鳥獎勵辦法(試行)

  第一條 【目的】爲了充分激發市民羣衆參與城市管理的熱情,發揮市民羣衆的主人翁精神,使廣大市民羣衆人人成爲城市管理的監督員,及時發現並反映問題,以實際行動爲“美麗西安”建設貢獻力量,助力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對西安市建成區內(不含各類社區、城中村及單位內部)的垃圾桶滿溢、公廁不潔、綠地缺損、樹木缺失或枯死、行道樹倒伏、廣告牌倒塌或畫面破損、懸掛橫幅標語、路燈安全隱患、井蓋缺失或破損、低窪積水等城市管理問題,市民羣衆通過西安城市管理服務號“有獎投訴”微信小程序上傳的,納入有獎投訴範圍。市民發現的其他城市管理問題通過“常規投訴”上傳。

  第三條【獎勵原則】

  1.公平合理、獎勵得當。嚴格按照本辦法實施獎勵,堅持獎不虛施,確保獎勵公開、平等、合理。

  2.獎勵及時、注重實效。投訴問題一經立案立即獎勵,充分調動市民的積極性,引導廣大市民主動參與城市管理。

  3.物質獎勵、精神激勵。除物質獎勵外,定期評選“啄木鳥之星”,評選結果通過服務號發佈。

  第四條【投訴渠道】市民關注“西安城市管理服務號”,通過“我要投訴”欄目中的“有獎投訴”微信小程序,按照填報要求上傳發現的城市管理問題。

  第五條【獎勵標準】通過“有獎投訴”微信小程序上傳的城市管理問題經審覈立案的,依據類別不同,給予不同數額的獎勵紅包。獎勵標準將根據城市管理實際實行動態調整。

  第六條【獎勵兌現】

  1、市民依照填報要求上傳城市管理問題,經審覈立案的,將按照獎勵標準實時累計積分。

  2、積分按照一分兌換一元人民幣紅包,定期兌換。

  3、實行最高獎勵限額,每人每月領取金額不超過300元。

  4、定期評選“啄木鳥之星”,評選結果通過“西安城市管理服務號”進行公佈。

  第七條【立案標準】

  1、反映的問題真實準確,一事一報,問題描述、分類、上傳照片必須一致。

  2、要描述問題發生的詳細地址,包括所在道路路名,例如:XX路:XX路與XX路交叉口向東XX米北側,XX商店東側等,同時有GPS定位,兩者必須相符;

  3、至少上傳兩張照片,一張爲反映問題的近景照片,一張爲確認位置的遠景照片,拍攝的圖片在十分鐘內上傳有效;

  4、同一問題多人投訴,一經立案的,不再重複立案。

  第八條【不予立案】

  1、不符合立案標準的;

  2、虛假信息、人爲製造投訴問題、翻拍影像的,或存在其他惡意投訴等行爲的;

  3、投訴的問題非本活動規定的區域和類型;

  4、其他經認定無效投訴的問題。

  第九條【懲罰措施】對弄虛造假、惡意製造問題、破壞市容環境騙取獎勵的,一經查實,將其賬號記入黑名單,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追究責任。

  第十條【附則】本辦法自2019年4月15日起試行,試行期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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