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各大衛視都在上演明星雲集的跨年晚會。但是一家衛視獨闢蹊徑,竟然直播一套知識類的脫口秀節目,它就是深圳衛視跨年直播的羅振宇《時間的朋友》。

這也成為文青的一大去處——在別人看明星演唱會的時候,我還在學習啊。

可是,聽了跨年演講的你,每天聽羅輯思維的你,如果以羅輯思維的成功學來衡量的話,去年你的收入翻了幾倍?還是僅僅在成功學的學習中得到了一絲快感?

羅輯思維確實對人有啟發,但是它和十幾年前流行的陳安之老師並無二樣,有啟發——但是對你的人生並沒有任何幫助。

對於羅輯思維的粉絲來說,我上面的話更像一個吹毛求疵的鍵盤俠。但是對於貝米錢包的投資者來說,羅振宇是一個毀滅家庭的災難。

剛剛過去的2018年,P2P等各種理財的崩盤毀掉了無數的家庭,其中一家叫貝米錢包的公司也崩盤倒閉,其創始人被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捕。在貝米錢包的無數投資者者中,有很多羅胖的粉絲,他們因為看了羅胖的推薦才買了貝米的產品。

在羅輯思維一期常規的節目中,羅胖對貝米錢包進行了煽動性的推薦,並且和貝米錢包聯合推出書籍套盒《送給現在和未來的有錢人》——這的確是一篇極具羅氏特徵的題目。隨後羅輯思維的微博對貝米錢包進行了推薦。

這些羅輯思維忠實的粉絲,出於對羅胖的信任購買了貝米錢包的產品。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羅輯思維,他們可能都不會遇到貝米。

事實也是如此,據一份記者的調查,貝米投資者選擇貝米錢包的原因中羅振宇的站臺廣告佔第一位。而當他們找到羅輯思維討個說法時,他們除了表示遺憾就是直接拉黑。

在昨天的跨年演講中,羅振宇對這些他本應道歉的粉絲隻字未提。

對於貝米的投資者來說,貝米錢包已經進入刑事案件程序,所以暫時無法走民事程序。

對於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正在偵查、起訴、審理的非法集資刑事案件,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就同一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執行涉案財物的,人民法院應當不予受理,並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

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或者執行過程中,發現有非法集資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或者中止執行,並及時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

——《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刑事程序結束,貝米的投資者可能血本無歸,或者只能要回百分之幾的投資之後,這些投資者是否可以起訴羅輯思維公司(這家公司的全名叫北京思維造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呢?

羅輯思維公司在推薦貝米中扮演的是廣告代言人的身份。

本法所稱廣告代言人,是指廣告主以外的,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廣告法》第二條

對於廣告代言人,《廣告法》提出了苛刻的要求。

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並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

——《廣告法》第三十八條

如果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受損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廣告代言人承擔連帶責任。

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廣告法》第五十六條

不知道羅胖能不能躲過這一關,但是貝米事件無疑將成為羅輯思維一個永遠的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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