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拿家中1500元買手機 家長得知欲退貨遭拒...... 新聞 第1張

凡凡花1500元購買的手機

今年11歲的凡凡(化名)在西安市環城西路附近某小學讀6年級,上週六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拿了家中1500元購買了一部手機,這錢本是家長準備交房租用的,母親李女士得知此事後氣不打一處來。

 發現孩子蒙頭睡

掀開被子見手機

李女士和愛人都是外地人,在西安市環城西路附近租了一間小門面,經營門窗生意,一家人租住在附近一個小區,凡凡上學的地方離家不遠。因為生意忙,夫妻倆對孩子的學習生活過問得比較少。但李女士從來不讓凡凡玩手機,家裡有一臺平板電腦,凡凡使用時要徵得家長同意。李女士如何發現凡凡偷偷買了手機,事情還要從上週日說起。

“3月3日晚上11點多,我起牀上廁所,發現他用被子把頭矇著,我心想這悶壞了可不行。我走過去把被子掀開時,發現了牀上的手機。”李女士說,她當時看見凡凡趴着睡著了,手機在枕邊放着,屏幕還亮着,顯示的內容是一款手機遊戲的運行界面。

 謊稱手機撿來的

再三追問吐實情

李女士仔細查看後,發現這部手機既不是她的,也不是愛人的,就把凡凡叫醒詢問手機的來源。“他開始說手機是撿來的,我一看這是部新手機,就知道他沒說實話,再三追問下,他一看瞞不住了,才說是買的,錢是從家裡偷偷拿的,我這才發現家裡的錢少了。”李女士說。

凡凡告訴記者,3月2日他想玩平板電腦,父母不在家,他就在家裡到處尋找,後來在臥室的枕頭下發現了一沓錢。李女士說,這筆錢5000多元,是準備交房租用的。“我們班裡好多同學都有手機,我也想要一個。以前同學給我說,他的手機是1500元買的,我就從家裡拿了錢買了個一樣的。”凡凡說,這件事被發現後,父親打了他,他現在也感覺到非常後悔。

退貨要收折舊費

家長認為不合理

李女士稱,3月4日中午,她帶着凡凡前往手機店想把手機退掉,但是店家稱只能退還1000元,500元是折舊費。對此李女士不同意,她認為手機買了還不到三天時間,一下就折了500元,商家的做法不合理。

昨日上午,記者與李女士以及凡凡,來到西安市大慶路上的這家手機店,一名女店員表示,店主不在店內,她對李女士所說的事情不知情。店員聯系店主後,對方在電話中表示,他未向凡凡售賣過手機,前期稱退1000元是因為李女士在店中“鬧”,影響店面生意,目的是息事寧人,就當自己收了一部“二手機”。對於店主的這番說法,李女士一時沒了主意。

未成年人高消費

交易行為或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對此,律師表示,凡凡才11歲,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拿走家中1500元買手機,該行為明顯超出其能力範圍,所以凡凡與手機店的交易是無效的。

陝西多隆律師事務所主任董浩忠表示,如果李女士能出具購買手機的相關票據,可向消協或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如不能出具相關票據,可走訴訟程序,由相關部門通過調取監控等方式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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