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生產成本大大提高,農業方面資金投入相對不足。使種糧成本大幅提高。這種價格的飆升嚴重挫傷農民種糧的積極性,使得很多農民進城務工,而家裏的土地也始終不願意荒廢。而作爲固定資產的土地,雖然說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但當涉及土地流轉、徵地補償等相關土地問題時,受益的卻是使用者本人。即使是土地流轉租讓,一年下來,也有個幾千塊錢收入。以下這幾種情況可不能輕易就簽字租地,否則損失的是農民本身:

  一、口頭承諾,空口無憑,沒有書面協議的

  在農村,很多村幹部都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有時候有些老百姓認爲大家都是熟人,當村幹部口頭答應一畝多少錢,而將田地流轉出去時,大家也要引起注意。因爲無憑無據,即便之前口頭承諾了,時間一到卻兌現不了,農民們就啞口無言了,所以必須起草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協議,按協議流程來辦事,對農民來說是一種保障。

  二、租用土地用途違法的,錢給再多也不能簽字

  在農村,大家都知道咱們的土地主要有二種用途,那就是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建設用地就是用於建設房子之類的,而農用地就是所謂的耕地,基本農田。如果對方租用的土地是農田,也就是說是農用地,而對方卻用來蓋廠房,建工廠,那明顯就是違法的。這些違法的合同或協議,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即便給再多錢農民朋友們也不要籤哦,有時還可能因此惹上官司,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按照國家規定,土地流轉必須徵得當事村民的同意方可進行,土地流轉涉及流轉時間、價格、流轉具體面積、租金給付方式、土地用途等方面,農民朋友們在還沒有搞清楚轉讓的流程,即使是村幹部來動員你簽字同意,也不要隨便就籤。因爲這些都是涉及你切身利益的事情,若太草率大意了有時是自找麻煩!農民們認爲呢?瞭解更多資訊,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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