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職鍛鍊是組織培養、鍛鍊年輕幹部的重要手段,對個人而言是提升、展示自我的重要機遇,對單位而言是注入、激發工作活力的重要途徑

  由於一些地方存在選派程序尚待規範、掛職管理有“真空”、考覈評價欠嚴格等問題,有的幹部也有“掛職的煩惱”

  原題《讓掛職幹部多“鍊金”》

  文/《瞭望》新聞週刊記者 張康喆 蘇曉洲 程姝 鄒欣媛

  從“綠蛤蟆”到“喻瘋子”再到“雷書記”,這是1987年出生的湖南省湘潭市自然資源局幹部喻培峯在湘潭縣楊嘉橋鎮掛職鎮黨委副書記期間,收穫的三個外號。

  “初到楊嘉橋鎮時,因爲不善用‘接地氣’的話跟羣衆溝通,在參與處理一起上訪活動時,有的羣衆對我不滿意,根據我當時穿的衣服顏色,給我取了個‘綠蛤蟆’的外號。”喻培峯說。

  隨着掛職時間推移、工作經驗越來越豐富,喻培峯的外號一變再變。他深入瞭解當地盜採盜挖砂石、破壞山林情況,帶頭開展夜間巡邏。一天深夜,碰上一個團夥開着幾臺大卡車和挖掘機盜採,“我把車橫在路中間,和另外兩位同事衝上挖掘機駕駛室搶鑰匙,面對七八個氣勢洶洶的盜採者,我們毫不畏懼地阻止了這次盜採。事後,我的外號變成了‘喻瘋子’。”

  隨着處事的辦法、解決的問題都越來越多,到掛職快結束時,喻培峯的外號變成了“雷書記”。在當地羣衆看來,這個小夥子做事雷厲風行,“難事、麻煩事他出面可以搞得定”。

  湘潭市委組織部幹部四科科長方武說,“雷書記”這個名號在楊嘉橋鎮叫得很響,連下農村暗訪的湘潭市委書記曹炯芳都在無意中聽到了。

  喻培峯的經歷,是許多掛職幹部的縮影。從“不適應”到“搞得定”,是多數掛職幹部有過的心理歷程。

  近日,記者在湖南、寧夏等多地調研發現,隨着幹部培養交流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掛職爲幹部提供了提升能力的重要機遇。但記者也發現,在有的地方由於存在選派程序尚待規範、掛職管理有“真空”、考覈評價欠嚴格等問題,少數幹部掛職在實踐過程中,也還有不同程度的尷尬。

  受訪專家認爲,要讓掛職幹部真正“沉下心”,需凝聚派出單位、接收單位和幹部個人合力,嚴把制度關和評價關,健全完善掛職幹部管理制度體系,讓每位掛職幹部都“掛有所成”。

  2016年8月16日,寧夏西海固地區涇源縣興盛鄉興盛村掛職黨支部第一書記剡斌權 (右二)在農戶家中瞭解他們目前的經濟狀況 彭昭之 攝

  “都是終身寶貴的財富”

  一雙鞋墊、一餐未赴約的邀請,這是樊學雙心底最珍貴的掛職收穫。

  2016年11月,擔任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的樊學雙參與閩寧協作,來到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隆德縣掛職縣委常委、副縣長。

  “一位素未謀面的70多歲老人,一針一線做了雙鞋墊讓學校校長轉交給我。原來,在我們關愛留守兒童的工作中,她的孫子是受關愛的對象。”

  “還有一位先天性心臟病患兒的母親要帶孩子去上海做手術,我幫她聯繫了更好的醫療資源並爭取了基金救助。手術後,這位母親堅持要請我喫飯。雖然沒有赴約,但這些收穫對我來說,都是終身寶貴的財富。”談起掛職鍛鍊經歷,樊學雙滔滔不絕。

  原本2018年11月掛職期滿的他主動申請了延期,“脫貧攻堅到了關鍵時刻,留守兒童等工作也正在推進。很多工作要有延續性,我覺得自己有責任留下來。”

  幹部掛職鍛鍊是我國幹部交流制度的重要形式之一。在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辛鳴看來,這是組織培養、鍛鍊幹部的重要手段,對個人而言是提升、展示自我的重要機遇,對單位而言則是注入、激發工作活力的重要途徑,既有利於平衡不同地區或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也有助於提升基層治理能力。

  曾到位於井岡山區的湖南省茶陵縣分管脫貧攻堅的株洲市農業農村局局長陳豔娟等多位受訪“下掛”幹部認爲,基層掛職讓自己得到歷練。尤其是多位從家門到校門再到機關大門的“三門幹部”反映,到基層脫貧攻堅一線的掛職鍛鍊,讓自己補足了實踐短板,在工作中更有韌性,也更加了解民生需求。

  李輝是國家民委派駐武陵山片區的聯絡員,掛職湖南省城步縣副縣長。在他看來,一線的實踐鍛鍊,拓寬了工作視野和範圍。“在這裏度過的每一天,我都充滿了感激和眷戀。”

  曾在北京市朝陽區掛職的湖南湘潭幹部唐爭耀、江恆等“上掛”幹部說,在發達地區的掛職經歷中,學到新的發展理念,見世面、轉觀念、強能力。

  在掛職工作中受益的不只是掛職幹部。通過幹部掛職,地方政府間展開了有效的交流與合作,有助於統籌區域協調發展。

  “比如,來自發達地區的掛職幹部可以藉助自身的管理經驗,爲欠發達地區制定操作性更強的發展方案。欠發達地區則可充分發揮掛職幹部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辛鳴說。

  2018年4月1日,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堰下村黨總支掛職副書記趙蘇杭(左)和淘寶市場創業青年周帆交流 季春鵬攝

  掛職鍛鍊也怕遇尷尬

  “懸浮式”掛職、“旅遊式”掛職、“升遷式”掛職……近年來,幹部掛職工作在實踐中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記者發現,少數幹部掛職鍛鍊“走形”,個別的甚至背離了組織選派的初衷。

  出現這類問題的原因,從客觀上來說,按照組織部門的相關規定,幹部掛職鍛鍊的時間原則上一般定爲兩年左右,少的只有一年。一些受訪幹部坦言,由於掛職時限較短,有的工作尚未來得及開展,影響了幹部掛職“鍊金”的成效。

  而從派出單位的角度來看,“在掛職幹部的選派上,有時會出現資源不均衡現象。”一位受訪基層幹部說,有的地區掛職機會很少,往往靠當地“自謀”資源尋求掛職機會。

  記者調研發現,少數地方在選派掛職幹部過程中,還存在工作程序不規範、選派人員隨意等問題。

  比如,有的派出單位未綜合考慮掛職幹部的年齡、資歷、興趣、專長等因素;有的派出單位統籌安排考慮不足,派出幹部過於集中,給接收單位增加了壓力。

  一位中西部地區的受訪掛職幹部說,掛職幹部在掛職鍛鍊期間的工資、福利、獎金等,仍由派出單位承擔,因此,有的派出單位可能不願派出優秀得力的幹部。

  有受訪基層幹部說,要防止個別單位選派掛職幹部時將選派掛職幹部看作分流“多餘人員”機會,“個別派出單位甚至選派出相對閒置、‘老弱病殘’的幹部去掛職。”

  再從接收單位角度看,吸納其他單位骨幹爲我所用,本是促進業務交流的良好契機,但也有少數接收單位表示仍有難言之隱。

  一位受訪的接收單位幹部說,由於掛職時限不長,加之掛職幹部能否融入當地文化、能否順利瞭解實際工作情況等,都存在不確定性,因此不敢對掛職幹部委以重任。

  還有的接收單位視掛職幹部爲“聚寶盆”,安排掛職幹部向上級部門要政策、要資金、要項目。個別鄉鎮領導甚至對受訪掛職幹部說:“你不用到鎮裏上班,‘蹲’在市裏幫鎮里拉資金、拉項目就行。”

  記者在採訪中,接觸到的大多數掛職幹部都能夠投身到一線,真學實幹、取回真經。也有個別掛職幹部仍將自己視作“局外人”,主動承擔意識不足,開展工作瞻前顧後;少數人甚至將掛職僅僅當做“鍍金”和晉升捷徑,“身掛”而“心不掛”,浪費了寶貴的鍛鍊機會。

  “對這些幹部,有的接收單位礙於情面,不願管不敢管。”一位受訪基層幹部說。

  “掛職幹部名義上仍屬於派出單位管理,但派出單位鞭長莫及;由於掛職時限不長,接收單位出於多種原因不願管。管理上易出現真空地帶。”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說。

  多方助力掛職幹部“沉下心”

  “掛職幹部得到鍛鍊,爲接收地區或單位發展作出貢獻,纔是掛有所成。”湖南株洲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周琪等人認爲,要讓掛職幹部真正“沉下心”,需要凝聚多方合力。

  “首先,對掛職幹部而言,無論上掛、下掛,還是平掛或交叉掛職,都難免產生工作環境、工作內容和心態的變化。”莊德水說,幹部個人應充分認識到掛職背後是“職責”,將其作爲深入基層、貼近羣衆的機會。

  周琪認爲,作爲積累經驗、提升處理各種複雜局面和矛盾能力的機會,掛職幹部要積極調整狀態、適應環境,在掛職中實現“鍊金”。

  其次,派出單位要提供大力支持,在人員安排、待遇保障方面解決掛職幹部後顧之憂,讓派出幹部身無所牽、心無旁騖,全身心投入掛職工作。

  周琪、方武等多位受訪者指出,在對掛職幹部的選派上,要建立健全掛職幹部的選人用人機制,嚴格把關掛職人選。

  “選派掛職幹部不是‘私人定製’,掛職崗位安排應以事擇人,儘量對口掛職,避免人事不相宜。”莊德水說。

  如今掛職寧夏回族自治區賀蘭縣委常委、副縣長的南曉清則建議,選派掛職幹部時需求提出、人員崗位、內容安排應更精準細緻一些,以充分體現掛職幹部的價值。

  “派出單位也要加強與掛職幹部的互動交流和談心談話,以便保持其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尤其當掛職幹部遇到困難問題時,力所能及給予幫助。”辛鳴說,“扶上馬送一程”,能夠讓掛職幹部更快成長。

  再次,接收單位要主動接納並壓實擔子。“要讓掛職幹部在急難險重環境中得到鍛鍊。接收單位應增強責任意識,在管理上一視同仁、嚴格要求,仔細考察掛職幹部能力、特長、專業、方向後,放心大膽使用掛職幹部。”莊德水說。

  受訪專家認爲,明確掛職幹部的管理主體很有必要。“要建立嚴格的問責機制和科學的評價體系。”辛鳴認爲,由於掛職時限較短且部分工作需要落地期,全面綜合考察掛職幹部表現難度較大,“可以考慮以幹部付出而非產出的多少爲標準,避免幹部爲創造業績而急功近利。”

  受訪專家建議,對於幹部掛職期滿後的任用安排,要明確掛職成績在提拔條件中應佔據多大權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方面,掛職鍛鍊作爲培養幹部的途徑,不能將其視爲權力跳板或福利待遇,以避免少數投機者產生“鍍金”心理。

  另一方面,可以把掛職成績作爲考察幹部的指標之一。在南曉清看來,不能僅以“提拔”論掛職成效,還可增加任職年限或者其他維度,給掛職幹部一定的激勵和心理慰藉,避免產生消極掛職心態。

  受訪專家指出,目前關於掛職鍛鍊相關制度的實施細則尚不完善,對掛職幹部的選拔標準、掛職期間管理、掛職期間考覈、掛職結束後去向等問題的決定大多依照慣例。因此,要健全完善掛職幹部的管理考覈制度體系並嚴格實施,保障掛職鍛鍊不變樣、不走形。

  “總之,要凝聚多方合力,嚴把制度關和評價關,並加強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建設,爲實幹者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和平臺。”莊德水說。LW

  刊於《瞭望》2019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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