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停薪留職的法律最新規定,停新留職是80年代初期,由於工廠人員過剩,由職工本人申請停薪留職意見書,經有關部門批准纔可停薪留職。雙方要答成一致協議。

一,停薪留職的對象:

主要是企業中富餘人員,企業的科技、技術人員,工人以及其它職工要求自己創業,鄉鎮企業做技術指導,開發、承包、興辦企業,可以辦理停薪留職。

二,停薪留職手續的辦理

1.辦理停薪留職,由自己申請辦理,報所在單位批准,企業和批准停薪留職的職工簽訂和同,並報企業主管部門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辦停薪留職期限(不得超過3年)工資待遇和勞保福利處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職,違返規定,勞動紀律處理。

2.停薪留職,合國期滿伋回原單位復職,如果原單位與其他單位合併,就在合併單位安排工作。

三,在停薪留職的期間有關問題處理,

1.工資待遇:在停薪留職期間,停發工資和其他津帖,留存本人檔案。

2.勞保福利待遇: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不享受原有位的各種福利待遇和勞保用品。

3.工齡計算: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退休養老金,繳納養老金計算連續工齡,不繳的不算連續工齡。繳回單位不少於職工停薪留職前月工資的25%。

4,工傷事故處理:在留職期回,發生正常死亡或傷亡或發生傷亡事故,由用人單位負責處理。若在自謀職業發生正常死亡,一律作為非工傷。

三,特殊工種:

按照有關規定,只要連

續工齡上了8年的,養老保險繳滿十五年的,到法定退休年齡可申請退休。

如題所述,辦理停薪留職以有兩年了,若繳回單位養老金,計算工齡時,算連續工齡,所以,停薪留職那兩年要計算工齡。

根據《2017年對特殊工種新規定》統籌規劃,由原有的特殊工種35項,規劃為15項的特殊工種。

特殊工種範圍:

1.電工作業,

2.礦山井下。

3.有毒有害。

4.高空,高溫作業[高空要離地面200米]

5.繁重體力。

6.金屬焊接作業。

7.起重機械作業。

8.企業內杌動車輛駕駛員。

9.鍋爐作業。[含水質檢工]

10壓力容器作業。

11.製冷作業。[含製冷設備作業]。

12.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和井下爆破]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安檢工,瓦斯檢工,電器設備防爆工]

14,採掘和礦山救護,[含掘進機司機,粑巖杌司機,鑿巖機司機]

15.危險品作業[含化學用品,民用爆炸用品]和經國家批准的其它作業。

如題所述,如果你開的大貨車是單位的,算特殊工種。(到法定退休年齡提前五年退休)但不折算工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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