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歷史追不停

  建國後,毛主席親自下令槍決的兩大貪官,其死後,後代子女如何?

  上個世紀的中國經歷了太多的磨難,當時中國湧現出了一大批甘願爲人民,爲國家拋頭顱灑熱血的革命英雄們,最後用自己寶貴的生命擊退了侵略者,保衛了國家的安全與尊嚴。他們最後有的幸運的活了下來,在新中國成立之後,知道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的道理,兢兢業業的爲人民、爲國家服務一生。

  但是,有一些人卻認爲自己走過了許許多多的腥風血雨,現在是該人民、國家回報自己的時候,便心安理得的享福了,最後一度觸犯了法律,受到人民的唾棄,最後得到了應有的制裁,今天筆者要講述的就是建國後最大貪污犯劉青山與張子善。

  新中國成立之前,劉青山與張子善也是爲國家做出了許許多多的貢獻。他們兩個人在戰場上都是鐵骨錚錚的漢子,面對漫天的炮火沒有畏懼,面對敵人的嚴刑拷打,不做叛徒。他們可以爲新中國付出自己的血肉,可謂是甘願拋頭顱灑熱血。

  但是,新中國成立之後,卻敗給了日復一日的工作,還有那不甘貧苦愈發想要奢侈的內心。兩個人前前後後一共貪污獲得了171億元左右。這對於當時的中國來說無疑是一筆鉅款,那時國家百廢待興,人民困苦,日子都難過,這兩人當時可謂是罪惡深重。

  當然,就算你的功勞在大,我們依然要功過分明。最後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下令:“兩人被判處死刑”,1952年2月10日兩人在保定被依法槍決。劉青山被槍決後留下了三個兒子,由於妻子一人照料三個孩子十分困難,最後國家給予了他們一定的生活補助金,三兄弟長大之後,也是各自有了各自的生活,自食其力,生活上非常低調。

  張子善則有過兩次婚姻,與第一任妻子有過一個兒子,但是後來因患疾病不幸夭折了。後來與第二任夫人趙玉秀結婚了,但是因爲工作繁忙,所以兩個人並沒有留下任何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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