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5 12:46

[記者楊政郡/臺中報導]臺灣的金主在北歐拉脫維亞共和國,連續成立詐騙機房,以電信詐騙手法詐騙中、港、澳人士,3處機房已查知詐騙所得1億4847萬元,2017年8月間被該國警方及中國公安查獲,分8批遣送回臺110人,中檢首波起訴44人,第二波依加重詐欺及組織犯罪條例起訴主要幹部黃、林等47人。

起訴書指出,臺灣金主(另案偵辦中)2017年出招攬有外語能力的黃某(綽號黃小杯)、有國外生活經驗的林某(綽號小玉)2男,又找到王(綽號安哥)、顏(綽號龍王)、陳(綽號其其,以上三人另案偵辦),共同負責招攬、安排承租機房、採購生活用品、人員話術訓練等等。

2017年6月3日中旬至4月27日成立A機房(無證據證明詐騙有所得),在拉脫維亞境內轉移陣地後,又在同年6月20至7月24日又成立B機房,詐騙所得1億4847萬餘元,同年8月14日又要轉移拉脫維亞里加市的C機房,但被中國公安連同B機房一起抄了,C機房還未運作就被抄了,無犯罪所得。

此案中國公安總計逮捕110名臺灣籍涉案人員,險些遭移送到中國,原中國公安要求引渡「中國公民」回中國失敗,一名主謀向臺灣代表處求救,以及拉脫維亞警方追查下,這羣臺籍詐騙犯才被遣返回臺。

拉脫維亞警方是在去年與中國公安破獲這起國際網路電信詐騙案,當時中國公安聲稱落網的110名嫌犯是「中國公民」,黃某擔心被送到中國受審,以其精通得外語,透過拉脫維亞警方向臺灣代表處求救,拉脫維亞警方追查後也發現所持都是「臺灣護照」,經臺灣代表處積極交涉,才順利遣返回臺。

中檢首波依已起訴李嫌等44人,「第二波」在起訴47人,持續追緝在逃的金主「胖哥」等多人。

  • 拉脫維亞詐團110人、自己爭取順利遣返回臺、檢方分批陸續起訴(記者楊政郡翻攝)

    拉脫維亞詐團110人、自己爭取順利遣返回臺、檢方分批陸續起訴(記者楊政郡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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