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平整的油头彻底出卖了他。

松垮褪色的皮衣,虽不像两边的鬓角那么明显,却也都是线索。他的头上下点著,手上的芝宝打火机随著点头的节奏开开关关,又是另一个漏洞。他真该去参加《西城故事》歌舞团的。

话说回来,我对这种事很敏感。我知道破绽在哪儿。因为,几乎你想像得到的妖魔鬼怪,我大概都遇过。

便车客出没在蜿蜒的北卡罗莱纳州的公路上。路边大都是未上漆的半圆木围篱,四周一片空旷。

缺乏戒心的驾驶大概会因为无聊便载了他,认为他不过是个看太多美国公路小说的大学生罢了。

「我的女朋友在等我。」他语调兴奋,仿佛越过下个山头,就能见到她。他把打火机用力地在仪表板上敲了两下。我瞄了一眼,确定他没在上面留下任何痕迹。这不是我的车。为了借车,我花了八个星期,努力帮邻街的狄恩先生除草。他是个退役上校。我从没见过腰杆挺得这么直的七十岁老人。如果有时间,我很愿意花上一整个夏天聆听越战的有趣故事。但我只是尽责地清了灌木,为新的玫瑰花整理出八乘十呎的花圃。那段时间,他仔细观察我,确定这个穿著老旧滚石T恤,戴著妈妈园艺手套的十七岁小伙子真的可以照顾好他的宝贝。

老实说,想到车子是借来干什么的,让我不禁有点罪恶感。这是一辆一九六九年出厂的深蓝色科迈罗大黄蜂跑车,完好如新。驾驭起来流利顺畅,过弯时却咆哮有力。即使帮他整理了院子,我还是不敢相信他愿意把车子借给我。不过,谢天谢地,他答应了。如果没有它,我就没戏唱了。便车客特别喜欢这型的车,值得他费心费力地从地下爬出来。

「她一定很棒!」我兴趣缺缺地说。

「没错,老兄,没错。」从五英哩前我让他上车到现在,这句话他已经说了不下百次。我在想,怎么会有人没发现他是死人呢?他说话的样子就像在演詹姆士.狄恩的电影。还有他身上的味道。不是腐烂,但绝对是潮湿陈旧的味道,像雾一样笼罩在他四周。怎么会有人误认他还活著呢?怎么会有人留他在车子里这么久?久到让他到达十英哩外的萝伦桥后抢过方向盘,将车子和驾驶一起开进河里?他们可能早就被他的衣服、声音和骨头的味道吓到了(虽然他们大概从没闻过,但心里应该很明白)。不过,到那时就已经太迟了。他们决定要让便车客上车,可不想自己吓自己地赶人下车。于是他们决定将恐惧合理化。实在不该那么做的。

坐在副驾驶座的便车客,继续用他空洞的声音谈论他的女朋友。一个名叫丽莎的女孩。说她拥有一头世界上最闪亮的金发、最甜美的笑容。说他一路从佛罗里达搭便车回来,以及他们将如何私奔、结婚。夏天时,他在舅舅佛州的车行工作了一阵子。即使他们有好几个月不能见面,却是存下他们结婚基金的最佳机会。

「离家这么久一定很难受。」我的声音带著一丝发自内心的同情。「不过我相信她见到你,一定会很开心。」

「没错,老兄。我也这么觉得。我已经准备好我们需要的一切。就在我的外套口袋里。我们要结婚了。然后会搬去海边。我的好兄弟罗比住在那儿。在我找到车行的工作前,我们可以和他挤一挤。」

「当然。」我说。月光和仪表板昏暗的灯照亮了他的脸孔,便车客脸上泛著无可救药的乐观。他当然没能见到罗比,也没能见到他的女友丽莎。因为在一九七○年的夏天,两英哩外的路上,他坐进了一辆车。或许和这辆很像的车。然后,他告诉开车的人,他的外套口袋里放著可以让他展开新生活的宝藏。

当地人说他们在桥边狠狠地揍了他一顿,然后把他拖进树丛刺了几刀,再割开他的喉咙。他们将他的尸体推下河提,沉入河川支流。六个月后才被农夫发现。他的尸体上爬满藤蔓,下巴仍然惊讶地张著,仿佛无法相信自己居然会就这样被困在那儿。

而现在,他并不知道他被困住了。他们似乎没人知道。此时,便车客吹著口哨,随著不存在的音乐打著拍子。被杀害的那晚收音机传出的音乐,可能还一直在他的脑子里不断地重播。

他很随和。是一起搭车的好同伴。但在到达那座桥时,他会变得比你见过的任何人都愤怒、丑陋。据说,他的鬼魂(通常被称为「十二郡便车客」),已经造成至少十二死八伤的惨剧。但是我真的不怪他。毕竟他没能回到家,没能见到他的女友。所以现在他也不想让任何人回家。

我们过了「二十三英哩」的标示牌。再两分钟,桥就到了。自从搬到这儿后,我几乎每晚都在这条公路上奔驰,希望我的头灯能照到他伸出大拇指要搭便车的身影。他从不上钩。直到我借到了这辆「大黄蜂」。我耗了半个夏天,在同一条该死的马路上来来去去,同一把该死的匕首塞在我腿下,一事无成。我讨厌那样,感觉像是钓了很久却钓不到鱼。但是我从不放弃。他们终究会上钩的。
我松开油门。

「有问题吗?朋友。」他问我。

我摇摇头。「只是这不是我的车。如果你决定把我推下桥,我可没钱付修理费。」

便车客笑了,声音大得有些反常。「你今晚是喝了酒,还是怎么了,兄弟。或许你应该让我在这里下车。」

我不应该说那些的,但发现时已经太迟。我不能让他下车。如果他走掉消失,我就倒楣了。我必须在车子行进中把他杀了。否则就要重来一次。而我怀疑狄恩先生会答应再让我把车子借出来几晚。更别提三天后,我就要搬去雷湾了。

想到要让这个可怜的混蛋,再次经历相同的事情,我不禁有点迟疑。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压了下去,毕竟他本来就已经死了。

我试著把时速维持在五十哩以上,以防他跳车。不过,他是鬼,一切都很难说得准。我必须速战速决。

就在我正要伸手拿出藏在牛仔裤管下的刀子时,月光勾勒的旧桥轮廓已经出现。说时迟那时快,便车客抢过方向盘,使劲往左一转。我试著把它拉回右边,并重重踩下煞车。我听到橡胶和柏油狠狠磨擦的声音,眼角瞄到便车客的脸不见了。他不再一派轻松。没有油头,也没有热切的笑容,他只剩一副挂著腐烂皮肤的面具,镶著空黑的眼窝和黯淡如石的牙齿。他看起来好像正在呲牙裂嘴地大笑,不过也有可能是他嘴唇剥落造成的效果。

即使车子还在甩尾,正试著要停下来时,我的一生也没在我眼前快速闪过。如果有,会是什么样子呢?一连串谋杀鬼魂的精彩片断?但是我看见的却是一系列经过整理的尸体快照。是我的尸体的。一张是方向盘贯穿我的胸膛。另一张则是头不见了,身体其他部份挂在空空的窗户外。

一棵树突然冒出来,正对著驾驶座的门。我连骂都来不及骂,就将方向盘一转,踩下油门,顺利驶过那棵树。我不想把车子开到桥那里。车子正驶在路肩,但路肩到桥上就没了。毕竟桥不但窄,而且旧,甚至还是木造的。

「死掉也没那么糟啊!」便车客抓著我的手臂,试著要将我从方向盘拉开。

「那臭味呢?也不糟吗?」我咬牙切齿地问。从他发动攻击到这一刻,我都没松开握著刀柄的手。不要问我怎么做到的。我觉得手腕的骨头好像在十秒内就会全部散开。我被拉离座位,身体贴著排档杆。我顺势用屁股把车换成空档(早该这么做的),然后迅速抽出匕首。

接下来却发生了出乎意料的事。便车客的皮肤又回到脸上,绿眼珠也重新出现。他只是个孩子。眼睛直直地盯著我的匕首。我控制住车子,踩下煞车。

急煞的晃动吓了他一跳。他看著我。

「为了这些钱,我努力工作了整个夏天。」他轻声地说,「如果我弄丢它,我的女朋友会杀了我的。」

我使尽力气控制倾斜的车子,心脏还在怦怦跳著。我什么都不想说,只想赶快结束。但我却听到自己的声音。

「你女朋友会原谅你的,我保证。」匕首,我父亲的仪式刀【注:athame,在魔法仪式中使用的双面锋利的刀子】,在我的手中闪闪发亮。

「我不想再重来一次。」便车客喃喃自语。

「这是最后一次了。」说完,我发动攻击,刀刃划过他的喉咙,划开一条黑色的开口。便车客的手指伸向脖子,试著要把皮肤压回原位,但是一种深色黏稠如原油的液体从伤口不断流出,淹没了他,不仅往下流到他的旧皮衣,也往上淹住了他的脸和眼睛,然后流入头发。便车客萎缩变形,但是他没有叫出声音。这也有可能是因为他的喉咙被切开,黑色的黏液流进了他的嘴巴,他根本就叫不出来。不到一分钟,他便消失地无影无踪。

我伸出手,摸了一下坐位。干的。接著我走下车。在黑暗中绕著车子走一圈,尽可能地仔细检查是否留下刮痕。轮胎冒著烟,胎面塌软了。我几乎可以听到狄恩先生在咬牙切齿。三天后我就要搬家了,而我却得浪费一天去帮它换上一组新的固特异轮胎。再想一想,或许我该等新轮胎换好,才把车子开去还给他。 

 


三天后

我们的目的地是加拿大安大略省的雷湾。我到那儿是为了杀她。安娜。安娜.寇罗夫(Anna Korlov)。血衣安娜。

我来这里的目的只有这一个。线索是在我还对十二郡便车客束手无策时收到的。

它夹在邮件中寄来。有咖啡渍的信封上写著我的姓名和地址,里头只有一张写著安娜名字的小纸片。字是用血写的。这类的情报不停地从全国各地,甚至全世界送到我手上。能做我这种工作的人不多,但需要我的人却有一大堆。他们会想尽办法找到知道内幕的人,追踪我,找到我。虽然我们常搬家,但只要有心,找我并不难。我们每次搬家,妈妈都会公布在她的网页上。同时﹐我们总会通知父亲的几个老朋友。每个月必定有成堆的闹鬼传单堆满我的桌子﹔人们在北义大利邪教教堂失踪的电子邮件、奥吉布瓦坟冢附近杀害动物的神秘祭祀的剪报。我只相信少数几个线人。大部分是父亲的联络人、他大学时代巫师团的前辈、在他旅行途中或因他的声望而认识的学者。我信赖他们。他们会做好征信工作,不会让我白跑一趟。

不过,几年下来,我也培养了几个自己的线人。当我看到红色潦草的字体,宛如猫爪抓过结痂似地横贯纸片﹐我就知道寄信人一定是鲁迪.布里斯托。戏剧化的效果。泛黄仿羊皮纸上刻意营造出的哥德式浪漫。好像我真会相信鬼会用别人的血蚀刻出自己的名字,然后像寄晚餐邀请卡一样,寄来给我。

「达人」鲁迪.布里斯托来自纽奥良﹐对歌德次文化非常著迷。他流连于法国区的酒吧,明明已经二十五岁上下,却还希望自己只有十六岁。身材瘦弱,皮肤和吸血鬼差不多白,身上总是装饰了太多的网纱。到目前为止,透过他的介绍,我解决掉三只好鬼。容易下手,速战速决。其中一个是在蔬菜储藏室上吊自杀的。他死后,楼板下不停传来他的低沉召唤,引诱新住客陪他一起死。我进去,杀了他,出来。这个案子让我对达人的好感度大增。但要到后来,我才学会去欣赏他总是太过于热心的性格。

一收到信,我马上打电话给他。

「嘿,老兄,你怎么知道是我?」他声音听起来没有任何失望,只有让我联想起参加琼纳斯兄弟演唱会的少年的兴奋和开心。他是我的头号大粉丝。只要我点头,他大概会背著《魔鬼克星》里的抓鬼装备,跟著我全国跑。

「当然是你。你试了几次才做到那种效果?是真的血吗?」

「没错,是真的。」

「什么血?」

「人血。」

我笑了。「你用自己的血,对吧?」话筒传来的声音有点气恼,他改变话题。

「欸,你到底还要不要线索啊?」

「要,说吧!」我盯著纸片。安娜。虽知那不过是「达人」不入流的小把戏,但她的名字用血写起来还真漂亮。

「安娜.寇罗夫,在一九五八年被谋杀的。」

「凶手是谁?」

「不知道。」

「怎么死的?」

「没人知道。」

听起来愈来愈像是假的了。一定会有警方记录,一定会有案件调查。每一滴溅出来的血都该有从这里排到美国奥勒冈那么长的检验报告。而他一直想让「没人知道」听起来很可怕的努力更是惹毛了我。

「那么,你是怎么知道的?」我问他。

「很多人都知道。」他回答。「她是雷湾当地人最喜欢讲的鬼故事。」

「鬼故事通常在调查后就会发现不过是个故事。你为什么要浪费我的时间?」我伸手拿纸,打算用拳头把它捏成一个球。但是我并没那么做。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起疑。人们会知道的。有时,知道的人还很多。但是他们不会真的做些什么,甚至不会说些什么。他们只会暗自留心鬼魂的警告,而在听到有傻瓜闯入禁地时,啧啧两声表示不赞同。因为这么做比较容易。因为这么做可以让他们假装一切都不存在。

「她可不是一般的鬼故事。」达人坚称。「你在城里到处打探,也探听不到任何关于她的事情。除非你问对地方。她不是一个观光景点。但你只要走进任何少女的睡衣趴,我向你保证,到了半夜,她们一定会讲安娜的故事。」

「我还去少女睡衣趴呢﹗」我叹口气。当然,我相信达人年轻时可能真的去过。「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死时才十六岁。她的父母是芬兰移民。那时﹐她父亲已经去世,病死之类的。她的妈妈在城里经营民宿。安娜是在去学校舞会的路上被杀的。含蓄的说,是有人割开她的喉咙。实际上是差点把头都切下来了。他们说她穿了一件雪白的礼服。当她被发现时,整件衣裳都被染红了。这就是为什么她被称为『血衣安娜』。」

「血衣安娜。」我轻声地跟著念。

「有人认为是寄宿房客做的。也可能某个变态看见她,喜欢上了,便尾随她,最后把满身鲜血的她留在水沟里等死。也有人说是她的舞伴,或是打翻醋醰子的男朋友。」

我深呼吸,将自己从恍神中拉回来。真惨。不过他们都很惨,而且这还不算是我听过的故事里最糟的一个。霍华.索柏格是爱荷华中部的一个农夫。他用一把园艺大剪刀,或刺或剪地把全家人都杀了,包括他太太、两个幼小的儿子、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和他的老妈妈。到目前为止,那是我听过最惨的一个。到了爱荷华中部,我很失望地发现霍华.索柏格并没有因为懊悔而留在人间游荡。真的很奇怪,通常死后变成恶灵的反而都是被害者。真正邪恶的加害者则毫不留恋地往前走。不知道是被烧成灰了﹐还是化为尘土了,甚至变成一只粪金龟也说不定。是因为他们的愤怒已经在生前全数爆发,所以没有必要再留下来了吗﹖

「达人」继续说著安娜的传闻。他的声音愈来愈低,呼吸却因兴奋而愈来愈快。我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生气。

「好了。所以,她后来做了什么事?」

他沉默了几秒,然后说,「就我所知道的﹐她已经杀了二十七个青少年。」

在五十年内杀了二十七个青少年。听起来又像是假的了。不然它就是史上最不可思议的案件。杀了二十七个青少年后,一定会被拿著火把和草耙的愤怒居民追赶,在废弃城堡被围攻。不可能有人能成功脱逃。即使是鬼也不行。

「二十七个当地的小孩?你开玩笑吧?不是流浪汉或跷家青年?」

「嗯……」

「嗯什么?你被人耍了,布里斯托。」一股苦味在我喉咙后头渐渐散开。我不知道是为什么。就算线索是假的又怎样?还有十五只鬼排队在等著呢!其中一个在科罗拉多,像大灰熊亚当斯那样的鬼满山遍野地杀害猎人。听起来不是也蛮有趣的吗﹖

「他们没找到任何尸体。」达人试著进一步说明,「他们一定是以为小孩不是离家出走,就是被诱拐了。只有孩子们会谈到安娜,大人们自然什么都不说。那种情形﹐你应该很清楚。」

是的,我不但很清楚,而且还知道点别的。安娜的故事一定不只是达人告诉我的这样。我不知道是什么,但我有种直觉。或许是被潦草写下的血红色名字。或许是达人不入流的变态技俩真的发挥了效果。但是我知道。我就是知道。我的直觉可以感受到。父亲总是告诉我,当你的直觉说话时,要注意听。

「我会再研究一下。」

「你会吗?」他兴奋的语调再度出现,就像一只心急的毕格尔猎犬等不及主人放开绳索。
「我说我会再研究。我得先把这儿的事做完。」
「什么事?」
我向他大致地说明了「十二郡便车客」的事。他对如何逮到他提了许多愚蠢的建议,蠢到我根本懒得记。然后,他又如往常地试著说服我搬去纽奥良。

纽奥良,我碰都不想碰。整个城市都在闹鬼,随便一个地方都比它好。世界上没有一个城巿比它还爱鬼的。有时,我会为达人的安危担心,深怕有人知道他和我联系,还找过我去抓鬼,那么说不定哪一天,我还得去收服在仓库里拖著被切断的四肢到处乱走的他的鬼魂。

那天,我对他说谎。我并没打算再研究。挂上电话时,我就知道我会去找安娜。我的直觉告诉我,她不止是个故事。而且,我想亲眼看到她,穿著血衣的她。




《血衣安娜》(全新唯美插画书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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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2019.01.28
作 者凯德儿.布雷克(Kendare Blake)

定 价︰320元

──死亡不是命运的阻碍,而是我与妳相遇的机会──
《幽影王冠》作者惊艳全美的超自然爱情惊悚小说

荣获六大最佳小说奖、售出15国版权
《暮光之城》作者爱到买下电影版权抢拍
《骸骨之城》作者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科克斯书评》断言「史蒂芬.金一定会怕得不断回头查看」

本书荣获:
.2011年科克斯书评最佳青少年小说
.2011年美国国家广播公司(NPR)最佳青少年小说
.2012年西北奇幻科幻作家奋进奖
.2012年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青少年小说及读者票选最佳年度小说
.2011年入选部落格文学奖(Cybils Award)最佳青少年奇幻读物
.售出英、德、匈牙利、西班牙、捷克、波兰、瑞典、泰国等十多国语文版权

她,被诅咒和怒火缠身的亡魂,六十年来杀死无数活人
他,身负使命的恶灵杀手,前往各地狩猎作祟鬼魂

他本该亲手将盘桓鬼屋的她送往地狱,
却发现自己对眼前恐怖又美丽的死亡化身,产生前所未有的感情……


十七岁少年卡斯是个恶灵杀手。

三年前,他的父亲在一次猎鬼任务中不幸遇害,只留下一柄魔法仪式匕首。卡斯继承父业,跟随秘密委托与灵异传说奔波各地,猎杀四处作乱、危害活人的鬼魂,过著没有朋友、没有安稳未来的生活。他从不自视为英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总有一天要回去消灭害死他父亲的恶灵。

这一次,为了猎杀被当地人称为「血衣安娜」的少女亡魂,卡斯和身为药草女巫的母亲搬到新的城市。他原本以为这次的任务就像以前一样:搬家、追捕、下手、离开,却发现「血衣安娜」是个被咒语和冤屈怒火缠身的女孩。她在六十年前惨遭割喉谋杀,身上的白裙永远滴著她垂死时流出的鲜血,只要有人胆敢靠近她的房子,就会被她杀害,为鬼屋再添一名冤魂。

卡斯潜入鬼屋追查线索时,因为新伙伴贸然插手而行迹败露,愤怒的安娜在他眼前将一名少年撕成碎片。卡斯以为自己也会丧命,但不知道为什么,在最后一刻,她没有下手;而他,原本该将安娜送回死者该去的地方,却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受到她的恐怖与美丽吸引……


  推荐好评  
◎畅销系列《骸骨之城》作者卡珊卓拉.克蕾儿大推:
《血衣安娜》是个错综复杂的阴森故事。书中的英雄以搏杀亡魂为天职,却又不能自已地
爱上了亡魂。但在你看完这本书前,你也会有一样的感受。

◎《纽约时报》畅销系列《奇幻精灵事件簿》作者荷莉.布莱克按赞:
当我终于看完这本书时,马上就又迫不及待地翻回第一页重读。
男孩遇见女孩的故事,只不过这男孩是个偏执且奋不顾身的亡灵杀手,一心想要为父报仇。
而女孩却是个被关在自己家里的杀人恶鬼,和所有被她杀死的受害者关在一起。不用说,卡斯和安娜是我现在最喜欢的一对。

◎画面感十足、令人赞叹!布雷克将鲜血和罗曼史结合得恰到好处,绝对能吸引《暮光之城
的粉丝群。——《书单》(Booklist)

◎令人毛骨悚然,却又悲伤浪漫。《血衣安娜》绝对不是一般的鬼故事,「她」令人无法自拔、让读者无法呼吸,读完最后一页后还迟迟无法从中抽离。——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NPR)

◎从第一句就紧紧抓住读者。这本小说充满了机智和恐怖,绝对会吸引读者一路翻到最后,停不下来。——浪漫时潮书评网(RT Book Reviews)

◎我根本把自己黏在书页上了。——超自然书评网(Paranormal Book Reviews)

◎令人惊艳的原创性、娱乐性十足!绝对能挤身最佳恐怖小说之列。我们要看续集!——《科克斯书评》(Kirkus Review),星级评论

◎这是本非常有娱乐性的小说——节奏紧凑、和《向达伦》一样恐怖、充满令人愉快的机智讽刺,以及又苦又甜的浪漫爱情。——我爱这本书!书评App程式(We Love This Book)

◎《血衣安娜》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之一。它完全符合我的期待﹕炫丽、血腥、令人心碎、无情
却又精彩刺激到了极点。正是我等不及要一睹为快的好书!——寇特妮.艾莉森.穆特
(Courtney Allison Moulton),《天使之焰》(Angelfire)作者

◎我爱卡斯!他存在的世界是这么万分逼真,栩栩如生。做好开灯睡觉的心理准备,因为这本书不仅有牙齿,而且是超级锋利的那种。——史黛西.康德(Stacey Kade),《女鬼与哥德少年》(The Ghost and the Goth)作者

◎作者凯德儿.布雷克的写作就像特技表演,精准无畏,让读者屏息期待下一段表演。她的作品是个奇迹。——安.阿吉雷(Ann Aquirre),《今日美国》畅销系列《Enclave》作者

◎今年最佳青少年小说书单之一!超棒又独特的角色!……为了继续往下看,我等不及要冲回家了!——美国亚马逊TOP500最佳书评家Christina (Ensconced in YA)

◎凯德儿.布雷克让我连声赞叹:「哇天啊!」如果她看得到这则书评的话……拜托续集写快一点!——美国亚马逊试读本专属会员Derrick Dodson

◎我非常享受阅读这本小说:文笔绝佳、令人毛骨悚然却又放不下书。——美国亚马逊TOP1000最佳书评家K.Sozaeva

◎我被这本小说的美丽和恐怖完全吸进去了……令人无法自拔。——电子书痴书评网(KindleObsessed.com)

◎天啊。我只能说:天啊。——FWIW书评网(FWIWreviews.net)

◎鲜明又真实的故事。——英国书袋书评网(Bookbag)


  作者简介  
凯德儿.布雷克(Kendare Blake)
英国北伦敦密德萨斯大学(Middlesex University)文学创作艺术硕士。她在美国华盛顿州生活、写作,还有开车时礼让动物。自幼便立志成为作家,喜欢看恐怖小说、欣赏希腊神话、生红肉,还有素食主义。她曾发表数篇超自然奇幻短篇故事,活跃于各种类型写作社群。
布雷克热爱恐怖电玩《沉默之丘》(Silent Hill),却苦于找不到一起玩的伙伴。在「缺乏恐怖、黑暗养分」的症状下,穿著染血的纯白长裙、黑发在空中飘动的美丽女鬼便从她脑海中诞生。
《血衣安娜》是她第二部长篇小说,甫出版即获得各大书评媒体赞赏、好评不断,获奖众多。二○一三年一月,《暮光之城》作者史蒂芬妮.梅尔毫不迟疑抢下电影版权。
写完《血衣安娜》二部曲后,布雷克继续创作系列奇幻小说《幽影王冠》,同样迅速登上美国各大畅销排行榜,并售出影视版权。


  译者简介  
卓妙容
台湾大学会计系毕业,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企管硕士。曾任职矽谷科技公司财务部十余年。译有《打造畅销书》、《金融吃人魔:如何与高风险市场共舞》、《美人心机》、《百分之七的溶液》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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