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投縣長李朝卿今在許多鄉親陪同下,前往南投地檢署報到。(記者謝介裕攝)

2018-10-25 11:04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及的8件貪污案,依一罪一罰,總共被判98年定讞,在檢警調憲啟動防逃機制下,今日李朝卿也依規定來到南投地檢署報到,訊問後,將發監執行。

李朝卿今日前往南投地檢署報到,包括議長何勝豐、副縣長陳正昇、前代理縣長陳志清等人,以及許多親友都到場送行,「加油、加油……」等打氣、鼓勵的話語,也不絕於耳,令李十分感動,也頻頻哽咽向送暖的鄉親表達謝意。

據調查,李朝卿被控涉貪的案件,合計111件,其中,103件發回更審,而被依收受回扣罪定讞的8件貪污案中,回扣金額高達946萬元,其中1件判刑14年、7件各判12年,總共98年,依刑法規定,合併執刑期上限為30年,但至少須服刑14年以上,待臺中高分檢向法院聲請定執行刑後,李最後須服刑的年限纔可望明朗化。

李朝卿於2005年當選南投縣長,4年後順利連任,2012年11月間,南投檢調就此貪污疑雲展開大規模搜索、調查,期間還曾在縣長辦公室茶葉罐內搜出30萬元的贓款,之後李便被羈押並停職,儘管迄今,李仍自認自己沒有貪贓枉法,但檢方強調,絕無預設立場,整個案件偵辦過程,均依事證對其提起公訴、判決及執行。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進入南投地檢署後,被法警帶往偵訊室報到。(記者謝介裕攝)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進入南投地檢署後,被法警帶往偵訊室報到。(記者謝介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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