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調查小組召集人吳澤成政務委員表示,調查小組經檢查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車速表及比對通聯紀錄,初步歸納事實如下 :

 

一、司機員在21日16時05分通報動力異常,並在16時50分列車出軌前,持續與調度總所調度員及台北機務段兩位檢查員進行異常狀況確認及嘗試排除故障。

 

二、在16時14分列車停靠大溪站後,司機員建議並獲檢查員同意,重新下降並升起集電弓,從車速表上已未看到後續運轉速限及行車里程位置等資料,ATP保護並無運作; 16時26分檢查員通知司機員將在花蓮換車; 16時46分該司機員告知調度員ATP關閉。

 

三、出軌地點彎道半徑為306公尺,普悠瑪規定速限為75公里/時,事發時車速約140公里/時。
 

調查小組預計將於10月26日(星期五)前,完成對於司機員、機車調度員、宜蘭機務分段檢車員、台北機務段檢查員、列車長、行車調度員及相關主管等訪談,並儘速整理訪談報告,於10月29日(星期一)召開第3次會議。

 

關於ATP的改善策進作為,交通部鐵道局表示,經討論後短期將要求台鐵局修改ATP異常通報及處置作業程序,並加強現場督導考核,中長期將朝向關閉ATP的最高運轉速限、安全防護及告警機制等軟體修改,由台鐵局洽原廠進行研議。

 

行政院表示,今日會議除了對於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提出討論,後續並將調閱人員、軌道、車輛、號誌及運轉等資料進行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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