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教中,自殺是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且靈魂得不到安息,會不斷重複在自殺死亡時的痛苦裏,無限重複。

  在中國自殺已成爲位列第五的死亡原因,僅次於心腦血管病、惡性腫瘤、呼吸系統疾病和意外死亡。在這些人中有一個特殊的羣體——藝術家,由於他們是公衆人物,導致他們的自殺關注度極高。

  藝術家的自殺,在古今中也外並不罕見。

  1890年,梵高走進一片金色的麥田,對着太陽自殺;

  1893年,短篇小說之王莫泊桑用裁紙刀割開了喉嚨;

  1989年,詩人海子在山海關臥軌自殺;

  1994年,涅槃樂隊主唱柯本開槍自殺;

  2003年,張國榮跳樓自殺;

  2017年7月20日,林肯公園樂隊主唱查斯特自縊身亡。

  爲什麼這麼多藝術家死於自殺?

  人們對藝術的態度是矛盾的。

  一方面,人們認爲藝術創作是心理健康積極向上的標誌。藝術本身是美好的,可以作爲一種治療手段。藝術治療是一項由國家資助的項目,並適用於各個領域,在監獄、學校和貧民區等地方有廣泛使用。藝術讓人們的生活變得更美好。

  另一方面,人們認爲藝術創作根本不是心理健康的標誌。

  根據最近的一項研究表明,藝術家攜帶精神疾病的可能性要比其他職業要高出25%。

  藝術家是獨特的,特別是在普羅大衆中,他們“與衆不同”,正是因爲他們有“反社會”的藝術實踐,才造就了“與衆不同”的藝術天賦,於是藝術創作也成爲危險的代名詞。

  在創作過程中,焦慮和自我懷疑是不可避免。焦慮與藝術家試圖創造的理想視覺與客觀結果之間的差距有關。這種基本矛盾,源於理想與實現之間的巨大差異,是所有藝術創作的根源。這也解釋了藝術家們在創造過程中所遭受的痛苦,而且這種痛苦是有週期性的,因爲藝術家不停地在創作。藝術家們創作藝術的嗜好逐漸“瘋魔”,最終導致抑鬱和自殺。

  大多數自殺的藝術家都是這樣表現的,因爲他們已經沉迷於藝術,並把藝術作爲他們實現自我價值的唯一來源,逃離他們認爲壓迫的社會現實,當他們感覺到他們永遠無法再創造時,他們就會感到恐慌鬱悶。於是他們害怕“變得'正常”。

  所以,他們認爲,如果接受精神治療,或者服用治療的藥物後,那麼逐漸健康的精神會破壞他們的藝術能力。

  目前關於被“治癒”後自殺的藝術家數量還沒有被系統記錄,但是這種“治癒”後自殺在藝術界是衆所周知的,原因也是令人生畏的。著名後現代作家大衛·福斯特·華萊士(David Foster Wallace)患有嚴重的抑鬱症,他經常公開表示,如果他的疾病恢復得很好,他就會害怕失去創造力。所以當他在藝術靈感匱乏的時候,他選擇了自殺,而當時他正在嘗試不同的精神疾病治療方法。事實也證實,當他服用抗抑鬱藥時,創造力幾乎已經喪失了。他本人也堅信,即使他努力恢復健康,也會破壞了他的創造力。

  因此很多藝術家無法處理日漸健康的身體和逐漸喪失的藝術能力之間的矛盾,最終選擇結束。

  藝術家有着異於常人的能力,是孤獨且極端的,正所謂“天才在左,瘋子在右”,就是對他們最好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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