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傷勢相信係佢自己造成。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訛稱被內地「強力部門」擄走施虐案,今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傳召法醫病理學專家賴世澤醫生出庭作供。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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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甫作供即指出,經分析後林子健肚皮上的類似藤條痕,及大腿上的十字釘書釘傷勢,相信為他自己所造成。而林的身上亦只見有肚皮及大腿兩組傷痕,據林所講被擄的過程理應會有其他傷勢,例如掩口掙扎、迷暈後被搬運等,表示由醫學證據上而言「令人覺得係虛構故事」。

林子健今早到庭。

賴醫生供稱林子健肚皮上的傷痕均為同方向所造成,而且幾乎全部平衡,似是自己所造成,因自己打有時會有特定的花款、位置、徵狀,若是他人所打會分佈得較不規則,自己造成則較有規律及對稱。而由於傷痕都是「略平而右高左低」似是自己用右手打落肚皮。再者,一般人自殘會選擇較不敏感的部位,賴醫生稱「見過好多人喺肚皮傷害自己」,而自殘因要望清楚傷勢,通常會拉高衣服打。他亦指出林的藤條印「半日就散大半」,形容比起小時候父母打的更為淺,不算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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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大腿的傷賴醫生謂貌似非常嚴重「入曬肉咁」,但他認為相比有自殘傾向的人士,釘書釘所造成的傷勢更輕。而大腿的「十字架釘書釘」為每邊5個,雖「可以咁啱得咁橋,但就真係要咁啱得咁橋」,醫學界早有觀察到會自殘的病人,大多數造成的傷勢會是對稱地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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