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發票遺失 視情況處理
2009/10/08
【經濟日報╱新竹縣】

湖口范小姐問:統一發票遺失,應如何辦理?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1)遺失空白發票:應即日敘明原因及遺失發票種類、字軌號碼,向主管稽徵機關報核。(2)遺失存根聯: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代替。(3)遺失扣抵聯或收執聯: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2009/10/08 經濟日報】



全文網址: udn個人理財 - 稅務 - 稅務Q&A - 稅務問答/發票遺失 視情況處理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MAIN_ID=330&f_SUB_ID=3017&f_ART_ID=196095#ixzz2FHAxk62N
Power By udn.co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