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以下故事內容與MV劇情,毫無相關)



 

你說:「我為什麼需要旁人的解釋呢?這是我跟他的事,這是我們兩個人的事。」
你怎麼想、他怎麼說---纔是最重要。

他說:

他為了你,

不惜說了那麼多的謊;

做了那麼多的圈套;

安排了那麼多自導自演;

表演那麼多場自毀自傷的戲碼。

他為了你,
犧牲自己的時光去陪一個不愛的人,好讓對方得到想要的東西就乖乖的自行離開。

所以他們只好一起看了場電影、一起喫飯抽菸喝酒;
他們只好徹夜同牀共枕;他們只好親吻、只好擁抱、只好上牀。

你『』相信。

他『是為了你』,去跟一個不愛的人演了這場戲。

 

他是為了向你證明
無論他的手指牽扣過多少隻手、
吻過多少個脣、
上過多少張不同氣味不同柔軟的牀鋪。


 

他依然還是最愛你,他最終還是戒不了你,

你始終是如此的獨一無二


「我愛你,愛到願意放棄任何一塊我狩獵到的新鮮嫩肉。」
「我愛你,愛到願意親自破壞那塊親自狩獵的新鮮嫩肉。」
「這樣,你總該原諒我了吧?!」

他為了留你在他身邊一輩子
很自私、很難捨,大概就是愛吧!

 

一輩子,他的未來裡一直都有你。
一輩子,你都是他的獨一無二。
一輩子,都能夠跟著他一同起承轉合,該有多好。


 

誰可憐、誰可疑、誰無辜、誰苟活,都無所謂。
那些人不過只是這個故事裡的配角


 

這是你們的故事。
你們品味不該是太轟烈的故事,太俗氣了。
再去琢磨,都太多了。


 

你要的是----千刀萬剮的生動
這樣他才知道,
所有他嚐的甜頭都是你不假思索的給予。


 

你要的是----用一輩子的給予,把他永遠拴在身邊。

這樣他才知道,
只有你,纔是值得刻骨銘心的那個人。




------------------------------------------------------------------------
後記:
想像真的是個很奇特的東西啊!可以是個純粹的思維,可以為了實踐而付諸行動。分明是相同的事件、相同的旋律。但,人有千百種,就會有千百種的想像。

不同於「張惠妹」的「阿密特」之所以令人著迷,大概是因為跳脫了過往歌曲想表達的意象(美好、包容、正向等能量)。
明白了當的說唱著人們內心最私密最不願被揭穿被視為扭曲的心理狀態。
例如:2014年的《偏執面》
「兩年後的你聽說落魄了,幾年後的我是否幸福了?」-〈三月〉

我喜歡靜靜看你受傷……連我的惡夢也愛著……」-〈這樣你還要愛我嗎〉

自虐著享受愛的黑色,竟然也感到快樂。」-〈自虐〉

「繼續沉淪纔是我的救贖……愛我就盲目跟著我這麼做。」-〈偏執面〉

2015年的《阿密特2←專輯名好隨性?!
「夠驚悚才能譁眾取寵,只為今晚而生活。」-〈怪胎秀〉

「仔細算算最值錢的,是結婚戒指。」-〈母系社會〉

「我,承認我難搞。我猜,我心有塊缺角。」-〈難搞〉


不僅僅是張惠妹在與阿密特這個身分轉換的自我挑戰;同時亦挑動著歌迷與社會的眼耳身心。

每個人聽歌的聯想往往會因過往的生活經驗而有所異同。
這些被視為扭曲偏執的心理狀態,都可能是我們曾經經歷過的,只是人們在事過境遷後多半不願再回顧、多半不願面對當時的自己究竟有多麼不堪。
尤其喜歡這首〈血腥愛情故事〉,阿密特略帶沙啞的獨特唱腔,音樂本身的編排帶上耳機更能聽出整體的細膩寬廣度,其中似背景元素卻又似雜音的wisper(耳語),將歌曲堆疊出一層層的情感差異。

這張專輯足以讓聽者發現不同高度不同層次(除了動人的情歌悲歌,還有什麼音樂能與我們的內心、大至社會有所連結。歌詞/文字,隱含延伸著每個人是如何看待自我最深層私密的部分)的阿密特、以及專屬於阿密特的音樂。

「不要還給我」這句,於我有著太多的可能太多的聯想。

相同的事件裡,不同的角度說出那句:「不要還給我」意義全然不同。
MV裡的解釋:「故事的一開始,如同一般愛情故事那樣美好而最後,王子公主過著不再幸福的日子。」
在還沒看MV劇情前,已經在不自覺的情況下,讓音樂帶我回顧了自己過往的生命經驗,不僅僅是自己的、也許身邊的朋友、也許是家人、也許是同事、也許是情敵……

當時我們怎麼也搞不懂,為什麼對方會做出那樣的決定;當時的我們千方百計的想要知道對方心裡到底是怎麼想的。如今卻透過一首歌,彷彿,依稀瞭解了,當時她自己也說不清的情感與思維(當然我們可能無從向對方詢問追尋考究是否真如我們所想像)

不要還的是什麼?

A1:我所寫下的我們的愛情「故事」(就讓我繼續活在我以為、我渴望的情結)

A2:我為你「付出」的一切(不用還給我。我就是要你收,這樣我才能理所當然的要你回報。)
姑且不論整首歌歌詞的前因後果為何,姑且不論MV的劇情為何。


「不要還給我」
對那些被欺騙被傷害的人而言,
「不要還給我」=不要再來煩我
我們曾經一起共同快樂過的回憶、物件,全都不用還給我。
從此今生就各自快活。你若還揣著過往懷念我們,不會因此憐憫不再因此心動。
那是你的事。
沒有必要還給我、不用還給我。
儘管你是我第一個遇到的神經病,但人蠢,蠢一次就夠了。想必你也是最後一個。
人終究得往前走,日子總得為自己好好的過。

 

但換個角度,

「不要(的話)(不如)還給我。」
在上面的故事裡,這個女人無條件的包容著另一半的失控。甚至能夠冷眼驕傲的告訴所有對方招惹的情敵,你們不要的話,可以還給我。因為你們都不曾像我一樣,真正的愛著他。
慣性劈腿再厲害,終究比不過慣性裝傻。
在這個故事裡,
越是愛的長長久久、細水長流,就會有更多新鮮可口的獵物,登場成為他們之間故事裡的配角。
第一個、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第五個....但她們都不會有女主角的勇氣,
當他一輩子的周慧敏。
為了當那個「獨一無二」的「女主角」,到底值不值?
就算再多人勸、再多人覺得不值、覺得蠢,
只要女主角始終認定自己是唯一的女主角,只要女主角覺得值得,只要女主角樂得用配角們證明自己的價值。
其實無所謂啦。

血腥愛情故事  
話說,阿密特的紅色眼妝也太美了吧!!!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