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在問:聖經是否是不容許懷疑的?

我必須要說,神並沒有要祂的子民盲信!聖經所記載的事情都是確實發生過的事情,但是事隔久遠,要針對事件去找出證據並非不可能,但是隻能說線索非常稀少,非常不容易找到!

但是,近代的考古已經陸續發現聖經所記載的事實,例如:已發現確實有巨人歌利亞,也發現了耶利哥古城,甚至神的約櫃也已經發現,只是目前以色列政府因為政治因素祕而不宣.....

我想告訴基督徒的是,身為一個基督徒,應該是以【相信聖經所有的記載】為本,然後去辯證,找出證據。那如果找不到呢?就比如聖經舊約說先知以利亞是被神直接用一陣旋風接到天上,這怎麼可能會有證據呢?如果是這樣,請你憑著對神的信心領受!如果你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也相信耶穌將再來審判世界,那為何你卻不相信神可以用一陣旋風接走以利亞呢?

我再說一次!基督徒應該用【聖經是正確無誤的記載】的心態去找證據與辯證,如果真的找不到證據就用信心領受。因為並不是找不到就代表不存在。有很大一部分只是因為人的能力實在太有限,無法找到,如此而已!認信基督不是在菜市場買菜挑魚挑肉,挑你喜歡的相信,你不喜歡的你不信,這樣的人不能稱為基督徒,得到的也不是福音,別忘記地上還有一種東西叫撒旦,它會迷惑人,讓人因為找不到就否定聖經,否定基督。

基本上,聖經並不會拒絕人的懷疑,但是人應該是用相信的角度去理性分析與辯證,而不是用否定的角度在找攻擊聖經的漏洞。這樣說好了,如果無法找到全部證實聖經記載的證據,那就更不可能找到全部否定聖經的證據了。

如果人是用相信的心態在找證據,我相信聖經接受人的分析與挑戰,而且至終事實總會出現;但如果只是用無神論在找否定的證據,我相信這樣的人最後也會失望,因為還是那句話:人算什麼!竟想否定神的權柄!人不可能用自己的力量找到所有神蹟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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