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津貼,是依據生育保險的參保人繳費一年以上,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為基礎。生育保險津貼纔得到充分的理據支持。

生育保險是沒有個人賬戶的,如果勞動者有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生育保險及其津貼會一切被取消。生育保險津貼,跟社會保險的「五險」相同,以上一年度社平工資作為基數,以生育假期的120天計發生育保險津貼。

用人單位要求女職工退回生育保險津貼,必定事出有因。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執行,用人單位一般絕對不會輕易抗法。


生育津貼在社保局領的,現在要求退回給單位,這合理嗎?這個問題,要分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1、單位在你休產假期間沒有給你發放工資,如你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你的工資,這種情況下,不用退回,這本來就是你應該得到的,你還可以要求單位補你的差額呢;如你領取的生育津貼高於你的工資,這時單位要求你退回高於工資的部分,也是可以理解的;

2、單位在你休產假期間已經給你發放了全額工資,這樣的情況下要求你退回生育津貼是合理的。

補充下生育津貼的國家規定: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是單位給員工繳納的社保中五險之一的生育社保,全部由公司承擔,員工個人不用繳納費用,說到底就一句話:生育津貼可以說不是社保局給你的,其實是單位事先給你繳納的,說到底還是單位給的。


這要看單位有沒有正常發你工資,如果單位在產假期間正常發工資,津貼是給公司的,如果沒發工資,津貼是不用給公司,且如果工資高於津貼,公司應該補齊差額。


不合理,生育津貼是國家發給生產後孩子媽媽的津貼費用,用以保障生產者在哺乳期間的生活。和企業沒有任何關係。不用退回。

在這期間企業還要給你基本工資,不能因此不開工資斷開保險。如果企業這樣,到勞動局仲裁。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