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隆鼻手術,結果鼻孔歪了;原本想隆胸,結果胸部一邊硬一邊軟。後來想整個嘴脣,卻長了硬泡,長沙孫女士的整容之路格外坎坷。

  最終,忍無可忍的孫女士將介紹她做手術的代理,以及美容公司告上法庭。經審理,該美容公司並沒有相關手術資質,構成欺詐。

  圖源自視覺中國。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長沙報道

  2017年,愛美的孫女士(化姓)湊了十幾萬找美容公司做了兩個手術——隆胸和隆鼻。手術做完後,孫女士特別失望,“鼻孔有一個歪了,胸口一邊硬一邊軟”。因術後恢復不理想,孫女士將介紹她做手術的代理,以及美容公司訴至開福區法院,認爲他們沒有資質,存在欺詐行爲。

  日前,長沙開福區法院一審支持了孫女士的訴求,要求兩被告退還12.6萬元醫療服務費,並賠償10萬元。

  隆鼻隆胸後效果不理想

  孫女士是耒陽人。2015年,她通過網絡方式向陳女士購買過減肥藥。2017年6月,經朋友介紹,孫女士正式與陳女士相識。孫女士說,陳女士聲稱是湖南麗恩醫療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恩公司)的股東,通過微信向她推介鼻子與胸部美容手術,價格爲14.8萬元。“包括隆胸手術費9.8萬元和鼻子整容手術費5萬元。”

  梳理判決書發現,2017年6月20日,孫女士通過微信向陳女士轉了8000元作爲定金,之後陸續通過支付寶和微信向陳女士轉餘款,共計轉款9.6萬元。此外,孫女士爲了支付美容費,還特地分期貸款,向麗恩公司支付3萬元。

  孫女士稱,2017年7月25日,陳女士帶她去麗恩公司的門店長沙美容門診部做手術。“做手術前,他們說要進行全麻手術,我看麗恩公司的規模不大,對此表示過擔心,但他們保證有手術資質。”孫女士稱,看到麗恩公司有營業執照,她才放心進行全麻手術。

  然而手術效果卻讓孫女士非常鬱悶。“手術後,我發現自己鼻孔有一個歪了,而且胸口也是一邊硬一邊軟。”孫女士說,當時陳女士告訴她這是術後正常反應,恢復一段時間就好。

  嘴脣手術後嘴腫了三個月

  做完隆胸和隆鼻手術後不久,愛美的孫女士又想做嘴脣手術。“我與陳女士和麗恩公司達成嘴部整容手術的口頭協議,約定由他們調配醫生在韓國給我進行嘴部整容手術。”孫女士說,她又支付了5萬元手術費,其中2萬元給陳女士,3萬元直接支付給麗恩公司。“進行嘴部手術後嘴腫了三個月,消腫後嘴部出現一個硬硬的泡,並且鼻子和胸部也一直沒有恢復。”

  嘴部手術效果依然沒有讓孫女士滿意。“我問過他們很多次,他們一直說過段時間就會恢復。”孫女士說,不久後她發現對方刪了她的微信,她只能先自行前往醫院進行治療。

  孫女士通過了解發現,原來陳女士和麗恩公司並沒有全麻手術資質以及隆胸手術資質。“他們欺騙我具備資質,進行全麻手術,行爲構成欺詐。手術前,他們也從未對我進行風險提示,盡到風險告知義務。”忍無可忍的孫女士選擇向法院起訴,要求退還手術費並賠償10萬元。

  因孫女士所訴的嘴脣手術涉及韓國醫院,經開福區法院釋明,孫女士當庭表示撤回對嘴脣手術相關費用的追償,僅要求陳女士、麗恩公司就隆鼻和隆胸手術承擔賠償責任。

  審理 存在欺詐需退還服務費

  陳女士辯稱,她只是麗恩公司的代理人,僅僅把孫女士介紹到麗恩公司進行手術,不應承擔任何責任。本案是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她不是本案的適格被告。麗恩公司書面答辯稱,“隆胸術與隆鼻術均取得成功,術後發現鼻中隔偏曲不一定與手術相關,且對其功能、美觀不存在影響。”麗恩公司承諾,願意儘快退還3萬元醫療費,如果孫女士鼻部需要修復,麗恩公司願意聯繫省內權威醫療美容機構進行進一步修復。

  開福區法院審理查明,麗恩公司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顯示,麗恩公司經營範圍爲美容專科、美容服務和外科整形專科(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根據本案事實,陳女士承認收取9.6萬元,麗恩公司認可收到3萬元,陳女士稱已將其所收取的9.6萬元交於麗恩公司,但未舉證予以證明。顯然,兩被告均收取了原告支付的服務費,均享有醫療服務合同的權利。故對於原告要求將兩被告均作爲該醫療服務合同的提供方的意見,法院予以採納。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治療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覆。本案中,原告提出兩被告並無全麻手術資質以及隆胸手術資質,故兩被告存在欺詐的意見。兩被告並未就該問題進行回覆,原告訴至本院後,兩被告亦未進行答辯並舉證予以證明。故對於原告提出兩被告存在欺詐的意見,法院予以支持。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兩被告向原告提供服務存在欺詐,故對於原告要求兩被告退還服務費用,以及賠償損失的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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