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我兒子於2018年8月22日在耒陽市金苗幼兒園不慎摔致骨折,前後花了4萬元左右。當時我向幼兒園要求報銷“學平險”(“中小學生平安保險”,一般學校和幼兒園都會購買),園長說該保險不保暑假時間。我信以爲真。後面又有一個孩子暑假期間在家摔倒,向園長要報“學平險”,她又說可以報。我知道後要求享受同等待遇。在我催促下,前不久,園長叫來人民財產保險公司的一名業務員來協商處理,答應給我報銷4000元,但此後卻沒兌現。我後來去保險公司查詢,對方纔回答說上個學期金苗幼兒園並沒有在該公司投保。我懷疑金苗幼兒園根本就沒有給學生買“學平險”,拿了錢不買保險,出了事又不負責任,金苗幼兒園這種做法太不應該。

  小陳

  記者追蹤:

  3月19日,耒陽市教育局回覆說,該局派人到耒陽市金苗幼兒園進行實地調查,瞭解到投訴人原爲耒陽市金苗幼兒園聘任職工,其孩子隨她就讀於金苗幼兒園。2018年8月22日,其兒子在幼兒園滑滑梯玩耍時,不慎摔斷左手,因其爲金苗幼兒園職工,其子2018年上期的保教等費用是從其母工資中直接扣除。園方沒有提醒家長爲孩子購買“學平險”,事實上存在漏買該生“學平險”行爲。教育局已責令園方根據“學平險”保額最高標準予以賠償,園方同意按最高標準立即賠償到位。

  但投訴人告訴記者,金苗幼兒園至今沒有依法履行責任。該園並不是隻漏買自己孩子的保險,而是忽悠家長,給其他孩子也沒有買保險。記者致電耒陽人民財產保險公司一名負責人,對方回覆說,金苗幼兒園的孩子今年開學時纔在該公司購買了“學平險”,投訴人孩子出險理賠與該公司沒有關係。至於該公司業務員參與協商處理2018年的保險事故,名不正言不順,公司已批評並叫停了這種行爲。

  “學平險”費用不高,卻給了學生一份保障,同時也減少了學校的風險,本是一件值得宣傳支持的好事。金苗幼兒園卻僥倖處之,不僅給家長帶來了困擾,更是給自己帶來了損失。耒陽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指出:雖然“學平險”要求自願購買,但金苗幼兒園不如實宣傳告知家長,如此隨意處置“學平險”,說明其園務管理太不規範。該局將要求所有幼兒園以此爲戒。

  湖南日報記者 歐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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