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成本?丸林魯肉飯5年2度僱用逃逸外勞,遭開罰20萬。(圖/記者邱中嶽攝)
▲位在中山區民族西路的「丸林魯肉飯」,3年內2次僱用非法外籍勞工遭開罰20萬元。(圖/記者邱中嶽攝,下同)

突發中心/臺北報導

靠著魯肉飯成名的「丸林魯肉飯」在2015年時因僱用逃逸越勞遭北市政府開罰7萬5千元,或許是省成本的誘因太大,在2018年時,北市專勤隊又發現丸林僱用了3名逃逸越勞,案經法院判決,丸林魯肉飯遭重罰20萬。

1977年開始經營的「丸林魯肉飯」,早期在圓山承租眷舍經營,後來因都更案被拆遷轉到民族東路上繼續營業,如今已經賺到2層樓市值上億的店面,每天用餐的尖峯時刻排隊人潮都擠滿了店面。

不過北市政府勞動處在2015年3月時,發現丸林僱用1名非法的越南籍勞工,當時遭開罰7萬5千元,事後沒有學到教訓,在2017年7月起又陸續僱用2男1女越南籍的非法勞工。

移民署專勤隊當時接獲線報前往查緝,果然在發現3名店內洗碗、打掃的越南籍非法勞工,而丸林的負責人在筆錄時也坦承知道3人的就業許可已經過期。

案經法院審判,由於丸林滷肉飯在2015年時已經違反聘僱許可失效之外國人,2017年又明知故犯,所以重罰20萬。

▲省成本?丸林魯肉飯5年2度僱用逃逸外勞,遭開罰20萬。(圖/記者邱中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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