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關於“996加班”“科技公司裁員”的事情炒的轟轟烈烈。

  員工要追求自己的合法權益,減少工作時間,不想被資本家剝削,這是法律意識的崛起,值得表揚。

  十多年前,我也曾被當時的老闆逼着加班。記得那是一個週六的下午,我正在爬山,接到老闆電話,讓我趕回公司加班。

  我告訴他,現在在山上,怕是回去來不及。有重要的事情可以電話裏告知我,我回去後立即辦。

  老闆很生氣的說:“你如果不回來加班,就辭職吧。”

  週一,我到公司後,第一件事就是找到老闆解釋週六實在是無法趕回來。他似乎已經忘記了週六電話裏的不愉快。我接着又說:“老闆,我要漲工資。”

  漲工資的要求並非突發奇想,因爲我自己一個人負責的項目,爲公司創造了我工資15倍的利潤,所以我覺得有理由要求漲工資。

  但是老闆的迴應卻是:“你工資目前已經算是不錯了,不能同意這個請求。”

  於是,我當場炒了老闆的魷魚。是的,我讓他週六的那通電話變成了現實。

  老闆當場懵逼了,他愣了幾分鐘後,顯然毫無準備的說:“你再考慮下吧。”

  我告訴他,沒什麼好考慮的。我2天內交接工作,然後就離開,這也是您週六電話裏所說的。

  就這樣,我辭職了。現在回想來了,這次辭職是源起加班,本質卻並非因爲加班,而是因爲長期以來我認爲自己的付出與回報不成比例。

  假如老闆當時給我漲工資到我滿意水平,我不會辭職,還會繼續幹下去。他賺錢的項目也可以穩穩的走下去。

  所以我認爲,員工想不想加班主要看值不值得去加班,簡單講就是錢給的是否到位。

  一家公司最理想的經營狀態是:能者多勞,多勞奪得。但是這只是理想的狀態。絕大多數的公司都是2成員工做主要貢獻,8成員工跟着混日子。

  這2成員工一般都熱愛工作,不需要有人提醒他加班,他也會主動工作。熱愛工作的人,工作狂,都是天生的,他們自帶“雞血”。

  企業管理者要做的是,讓這2成員工獲得與他們付出相匹配的收入。同時,激發剩下8成員工也向這2成工作狂看齊。

  如果公司能實現5成員工都打雞血,5成員工混日子,就是非常理想的狀態了。這樣企業就可以將那些實在是無法勝任工作,混日子的人裁掉,企業業績會越來越好,員工的收入越來越高。

  華爲任正非提出,華爲之所以這麼強,最重要的是“分贓分得好”。華爲的文化是“以奮鬥者爲本”,你貢獻大,就給你驚人的報酬,貢獻小就收入少,長期沒貢獻就滾蛋。

  對於曾經做過貢獻的員工,把股票給他們留着,繼續享受分紅,公司的功勞簿上永遠有你的一份。這就很人性化了。

  海爾的張瑞敏提出“員工創客化”,讓員工爲自己打工,爲自己賺錢。這也一樣爲了激發員工積極性,讓激勵機制起到調節作用。

  但是無論是任正非,還是張瑞敏,他們都難以對抗人性,對抗組織變得龐大、臃腫之後的辦公室政治。

  所以,企業就必須要一直進行組織化變革,向着更加透明、更加直面市場,更合理的激勵機制去邁進。

  當然,我也十分反對公司規定員工必須996加班,加班與否是根據工作需要,強制加班毫無意義。

  如果激勵機制和考覈機製做到了合理化,就不會存在“996加班”制度,也不會存在員工去抗議996加班制度。

  還記得1978年將大鍋飯制度變爲包乾到戶麼?這是對農民最大的激勵制度改革,徹底激發了農戶積極性,24小時在地裏幹活都不覺累了。

  總之一句話,企業想要基業常青必須讓制度持續向“能者多勞,多勞多得”這條八個字上無限接近。

  最後,我想替被員工批評的華爲、阿里、滴滴、美團、京東等所謂“996加班”的企業說句公道話:

  這些企業都是私營企業,都在爲社會創造價值,爲員工創造財富。抗議這些企業的員工,不如去抗議房地產企業,去抗議萬科、碧桂園、融創這些吸血鬼公司。

  想一想這些科技公司給你們發的工資,有多少進了房貸、房租的腰包,他們纔是你幸福感降低的罪魁禍首。

  所以你們去批判、折磨這些科技公司,真的是在折磨自己的衣食父母。(完)

  (磐石之心,互聯網財經作家,《解密小米》《互聯網黑洞》作者;2018年中國十大科技自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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