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2 22:56

〔記者吳政峯/臺北報導〕王姓男子在新北市開平價養生館,招募按摩女替男客「打手槍」,豔名遠播,警方2016年底前往查緝,謝姓男客承認讓邢姓按摩女「手工排毒」,邢女雖否認,但LINE突跳出公司羣組對話,林姓員工緊張地問另間包廂的陳姓按摩女「做好了,在毛巾裡嗎?」這段如豬隊友般的對話被員警看到,扣下當證物,高等法院日前據此認定王男犯妨害風化罪,判刑3月。

養生館位於新北土城,所有的按摩女均由王男親自面試,男客不用示意,就可享有按摩與打手槍雙重服務,每100分鐘1300元,物美價廉,吸引不少同好爭相走告,謝男也是其中一名,已光顧過2次。

2016年12月21日晚間9時許,謝男三度光臨,躺在10號包廂享受邢女服務,完事沒多久,員警突然衝進包廂臨檢,謝男一開始拒絕吐實,直到員警找到一條沾有精液的毛巾,他才承認讓邢女打手槍;但邢女從頭否認到底,雙方各說各話,陷入膠著。

此時,邢女的手機螢幕亮起,名為「漂亮寶貝」的公司LINE羣組跳出對話框,林女問「來不及按臨檢燈嗎?」6號包廂的陳女回「應該是」、「亮燈我才走出來」、「警察走進10,我也傻眼」,員警察覺有異,詢問可否看一下手機。

邢女自認沒事,點頭答應,沒想到隔壁包廂的陳女搞不清狀況,還繼續傳「毛巾也在裡面,現在被帶回去化驗」,林女則回「做好了,在毛巾裡嗎?」陳女答「嗯」,對話內容不尋常,被警方扣起來當證據。

王男稱,養生館內都有張貼禁色標語,絕無媒介色情,質疑謝男被邢女按到性慾高漲,自行拿毛巾自慰射精,被臨檢後緊張,才會捏造不實性交易;至於員工在LINE羣組提到的臨檢燈,指的是臨檢時打開、以便登記資料的燈,絕非提醒按摩女有警察臨檢。

不過高院合議庭發現,臨檢燈的開關設在櫃檯隱密處,與一般電燈開關位置不同,且只要一開,包廂內的燈會全亮,設計怪異;而林女問「做好了,在毛巾裡嗎?」指的是毛巾內有東西,經過化驗,證實該物質是謝男的精液。

合議庭認為,謝男指證歷歷,沒理由自慰還用毛巾擦精液,而不用衛生紙,加上員工的LINE羣組對話,也佐證店內有性交易實情,王男身為負責人,難以開脫,一審判刑3月合理,維持原量刑;可上訴。

  • 毛巾中驗出謝姓男客的精液,加上店員的羣組對話,老闆被判有罪。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毛巾中驗出謝姓男客的精液,加上店員的羣組對話,老闆被判有罪。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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